“1至9月,玉溪市元江縣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共收到反腐敗成員單位移送的涉及黨員和公職人員違法違紀線索22件30人,其中,縣公安局移送8件12人,縣檢察院移送8件12人,縣審計局移送6件6人……”
為充分發揮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參謀助手作用,進一步加強反腐敗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切實形成反腐敗協調小組整體工作合力,近日,元江縣召開了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座談會議。會上通報了2017年1至9月全縣反腐敗工作情況及今年以來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問題線索移送情況,征求了對《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細則》的修改意見,與會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為反腐敗工作“把脈支招”“建言獻策”進行了交流發言。
自反腐敗協調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以來,元江縣著力完善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建立了聯席會議、線索移交、信息查詢、聯合執紀、情況通報等一系列制度,實現了信息共享,執紀聯動,形成了查辦違紀案件紀委與相關部門“橫向聯動”,由“單兵”作戰向“兵團”作戰轉變,推動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更上一個新的臺階。
座談會上,各成員單位紛紛建言獻策,提出要強化責任擔當,緊緊圍繞協調小組的部署要求開展工作。一要繼續強化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機制,推行季度例會制和半年向縣委匯報工作制度。二要進一步加強問題線索的移送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加強信息對接、信息共享,縣委組織部也特別提出要加強反腐敗協調小組之間的溝通協調,預防帶病提拔。三要進一步加強執紀審工作中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強化擔當,加強對所移送問題線索辦理情況的反饋。四要高度重視對極少數農村基層干部貪污、挪用、侵占等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的查處。五要完善制度,進一步細化線索移送操作流程,逐步建立完善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責任,高度重視辦案工作。六要統一思想認識,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審計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等成員單位的專業優勢,及時解決問題,提高工作效率。(盧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