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文山市不斷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工作,著力堵塞腐敗漏洞。
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規范單位、部門和崗位權力事項,逐項審核確定權力事項的類別、行使依據、責任主體,摸清職權底數,明確職權范圍;對依法確定的職權進行分項梳理,編制《職權目錄一覽表》,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行使主體和依據等,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每一項職權的辦理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今年以來,全市共有80個單位梳理權力數2719個,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1191個。
根據部門職能、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在前期推行的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行政行為監督的基礎上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采取自己查找、群眾評議、專家建議、案例分析和組織審定等方法,重點查找個人崗位在職能職責、權力行使、作風狀況等方面的風險,單位、部門在決策議事、制度機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風險,并根據該崗位(部門、單位)的權重,按照“高”“中”“低”三個等級進行評定。今年以來,全市共查找內部機構風險點2109個,查找個人崗位風險點6741個。
按照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分級負責、分類防控的原則,明確各廉政風險點的防控負責人。依據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工作權限、廉政要求有關規定,結合《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目錄》制定針對性、可操作性強,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今年以來,全市共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10777條,制定相關工作制度517個。(張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