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晚飯時,母親不經意地說了句:“你現在很少出去吃飯了。”
聽罷,我不禁愕然,下意識問道:“以前出去吃飯次數很多嗎?”
“是啊,比現在多得多。”母親回答,“有時候一個星期在家吃不了幾次飯。”
我知道,母親所說的“出去吃飯”,就是以前的“工作飯局”,母親所說的“以前”是指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前。我也知道母親所言并非夸大其詞,只是現在新形勢新常態下的“少”讓我早已忘記了以前的“多”,若不是母親提起,現在我對飯局都沒有什么“多”與“少”的概念,因為現在幾乎沒有飯局了。
我記得自己剛到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時,全省清理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承包租賃農村土地,那時候我們要分赴全縣11個鄉鎮進村入戶進行指導,因為要整理的材料多,往往工作結束時已是飯點,“自然”我們都是在鄉鎮吃飯。11個鄉鎮走下來,母親所言的“有時候一個星期在家吃不了幾次飯”也不足為奇了。
除了下鄉工作有飯局,在縣城也常有各種各樣的飯局。比如,年底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考核,一般都是上午下午各考核一家,考核結束后“自然”是一起吃個飯。還有一些像黨務公開工作檢查、專項工作檢查等各種檢查考核,工作結束后一般都會有飯局“相約”。除了工作,還有一些兄弟市縣的考察交流,也都會在飯桌上“交流”。
長此以往,母親對我不回家吃飯已是習以為常。那段時間,聽某單位一領導說,聞到某家飯店的味道都覺得反胃,我是深有感觸,因為,飯局不單是吃個飯那么簡單,每個飯局都會有觥籌交錯,推杯換盞,對于剛參加工作不久、不勝酒力的我來說,是一種很大的負擔。
這種情況到了2013年開始有所改變。
2012年12月初,中央出臺八項規定,緊接著,省里結合實際出臺了更為具體的“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強調“嚴禁借考察、學習、培訓、招商引資等名義公款旅游和消費,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本省內,省、市縣、部門、單位之間嚴禁用公款相互吃請”等,規定出臺后作用立竿見影,以前習以為常的公款飯局驟減,為飯局所累的很多機關干部頓時松了口氣。
現在到機關單位或是鄉鎮檢查工作,幾乎都沒有用餐安排,檢查完工作就回本單位。有時候確有特殊情況誤餐的,也是按照標準用工作餐,酒是萬萬不能喝的。單位正常的公務接待,都是嚴格按照標準,嚴格限制陪同人數,杜絕了“混飯局”的現象。
細想,母親無意間提起的出去吃飯“多”與“少”的問題,雖是一件小事,卻從中折射出了全面從嚴治黨帶來的新變化。當前,“中央八項規定”已不再是口號,而是像一把“戒尺”烙印在每位黨員干部的心里,時刻警醒我們認真落實、嚴格執行。(海南省陵水縣紀委 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