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委召開常委會議,傳達學習9月1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以及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和第二十三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精神;研究部署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主體責任等工作。
省委書記陳豪主持會議。
會議強調,黨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當前,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帶領全省各族人民團結一心,以釘釘子精神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全省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為黨的十九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會議強調,習近平總書記會見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代表時發表的重要講話,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科學指南和根本遵循。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會議精神上來,認清新形勢,一手抓保安全、護穩定,一手抓打基礎、謀長遠,扎實推進平安云南建設,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邊疆長治久安。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深化對社會運行規律和治理規律的認識,著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增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整體效能。要堅持把維護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加強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堅決防止發生重大惡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生產安全和交通安全事故。要健全落實責任制,貫徹安全與發展并重理念,樹立法治思維,發揮德治作用,切實承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會議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第二十三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精神,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如期完成有關任務。要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省新形勢新要求,加強對州市立法工作的指導,抓好立法人員隊伍培訓,推動我省立法工作與時俱進再上新臺階。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10條措施》《關于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法治環境的10條措施》。會議要求,要以更大力度推動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切實轉變作風,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增強企業發展安全感和政策獲得感,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云南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會議要求,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強化第一責任人意識,細化任務分解,拿出具體措施,加強考核考評,確保全面依法治省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田靜 張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