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適應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需要,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回復選登》欄目推出“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權威答疑”,特請中央紀委研究室陸續解答相關問題,供大家學習參考。敬請關注。
問:如何合理調配轉隸人員、做到人崗相適?
中央紀委研究室:合理調配轉隸人員,關系到干部隊伍穩定,關系到機構有效運轉,關系到職能作用發揮。要從以下方面進行把握:
(一)掌握情況。改革伊始,紀委組織部門要通過與干部本人談心談話、查閱干部檔案和與其分管領導、單位同事交流溝通等方式,對涉改部門的干部任職情況、工作情況進行梳理,了解干部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專業特長、工作崗位意愿等各類基礎信息,整體考慮機關干部配置。
(二)混合編成。轉隸的領導干部應統籌安排到紀委監委機關相關部門。根據內設機構編制職數情況,紀委機關干部與檢察機關轉隸干部在相關部門混合配置,促進人員融合。
(三)突出主業。要突出主責主業,檢察機關轉隸人員力量主要配備在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等部門。
(四)優化結構。通盤考慮職務、年齡、工作經歷、性別比例、教育背景、專業特長等因素,同一類型業務部門要配置相當,優化人員結構,統籌人員安排,做到人崗相適、人盡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