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7-01-25 08:43:36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2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殘疾人聯合會進行了巡視。8月17日,省委巡視組向省殘聯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考察云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章、黨紀黨規,加強理論武裝和黨性修養,強化了班子成員的忠誠干凈擔當意識。二是健全制度。深入學習《黨委會的工作方法》,進一步修訂完善了《中共云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黨組工作規則》。三是落實學習制度,及時開展學習研討。進一步完善了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綜合運用干部在線學習、黨校學習、個人自學、集體研討、專家輔導、實地調研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抓好專題學習和延伸學習,確保學有所思、學有所獲,學用結合。四是牢固樹立創新發展理念,主動謀劃殘疾人事業發展。五是加大精準扶貧工作力度,積極為掛包點貧困戶排憂解難,把溫暖和關愛及時送到貧困對象手中,扎實推進扶貧項目落實。扶持資金160萬元,建成落水村村民綜合服務中心,扶持30萬元項目資金,建成“雨露陽光”殘疾人扶貧示范基地,為落水鎮貧困殘疾人免費適配價值150萬元殘疾人輔助器具150具,適配助聽器75臺。

(二)關于黨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完善黨組織建設,按照黨章規定,省殘聯機關各處室新成立了8個黨支部;對機關黨委、紀委進行了增補調整,黨委委員由5人增補調整為7人,紀委委員由3人增補調整為7人,充實加強了機關黨委、紀委力量,進一步強化了組織保障和監督力量。二是進一步規范組織生活。研究制定了《“三會一課”制度》《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相關制度規定。三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黨員干部教育管理,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四是針對個別州市殘聯黨組書記及成員長期空缺問題,積極協調當地組織部門配齊黨組書記和黨組班子成員。

(三)關于“兩個責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強化責任落實。二是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班子成員與分管處室領導、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年底對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了嚴格考核。三是進一步強化黨組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擔當意識。嚴格落實黨組班子成員職責分工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直接領導責任,要求每個黨組成員每半年必須對分管處室的黨建工作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和督促檢查。四是充分調動和發揮紀檢監督作用。為了避免監督流于形式,調整機關紀委和機關黨委共同設在組織人事處的格局,機關紀委單列,由一名副巡視員專任紀委書記,增設紀委副書記,明確一名專職委員,強化了機關紀委工作。根據省委第八巡視組移交的線索,機關紀委對3個信訪件進行調查核實。五是強化黨員的規矩意識。加大學習教育宣傳力度,繼續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成果,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執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黨規,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深入開展學黨章活動,強化機關黨員干部的黨員意識,著力解決個別黨員政治意識、規矩意識不強、黨性意識弱化,擔當精神不足等問題,全面提升了黨員干部的政治素質和責任擔當。六是進一步規范了黨費繳納標準。各支部嚴格按照《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對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費交納標準進一步規范,嚴格落實黨費日制度,按月足額交納黨費。開展了黨費交納專項整治,及時補交了32542元黨費。

二、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強化制度建設與執行,修訂完善有關決策制度與相應辦法,進一步規范決策程序,提高執行力,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一是修定完善了《黨組議事規則》。二是嚴格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切實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禁以簽代會、個人擅自決定重大事項。三是修訂完善了《省殘聯機關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因公出國(境)審批程序。

(二)關于黨組合力不夠的整改情況。狠抓黨組班子成員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考察云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不斷強化黨性修養,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強化“五大發展理念”和“四個意識”,努力提升領導干部能力素質。一是結合“兩學一做”,深入開展黨章學習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干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遵照黨章辦事。二是積極開展交心談心活動。班子成員相互之間廣泛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切實做到“四必談”,既談工作問題、也談思想問題,既談自身差距、也提醒對方不足,充分溝通了思想,切實把問題談開、談深、談透,真正做到有話講在當面,消除隔閡,進一步增強班子合力。三是結合2016年黨組民主生活會,嚴格按照《準則》《條例》規定和要求,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著重從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坦誠的批評和誠懇的自我批評。班子成員之間批評和自我批評,既出以公心、實事求是,態度誠懇、與人為善,又堅持原則、敢于較真,防止和克服“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知不對,少說為佳”的個人主義現象,達到“團結——批評——團結”的目的。

(三)關于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的整改情況。認真學習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提高黨組執行條例規定、按照制度選人用人的嚴肅性和自覺性。一是認真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把關責任。二是強化干部選拔任用的嚴肅性。三是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程序,四是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針對個別干部選拔任用時黨組研究使用干部會議記錄要素不全,選拔任用干部時民主推薦的話推原始資料未存檔,造成選拔干部痕跡資料不全不規范的問題,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書面檢查和崗位調整等相應處理。

三、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專項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不嚴格,存在漏洞的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開展了專項資金清查整治活動。要求各級殘聯要切實負起責任,對下撥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清查,真正把殘疾人專項資金用于殘疾人事業和殘疾人的民生改善,加大對殘疾人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力度。二是進一步規范了專項資金管理。省殘聯理事會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各級殘聯要將殘疾人專項資金納入財務統一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嚴防專項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不嚴格的漏洞。三是各級督促檢查監管到位。各級殘聯加大對本地區殘疾人專項資金監管,積極協調紀檢、審計、財政等部門對本地區殘疾人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關于違反財經紀律的整改情況。一是黨組書記親自對個別違反財務規定的單位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進行誡勉談話。二是責令單位領導和當事人做出深刻檢查,接受批評教育。三是進行公開通報批評。四是責令單位抓好整改,將3萬多元公款私存經費存入公款賬號,嚴格按財務規定管理使用。五是進一步嚴明紀律規定,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

(三)關于獎金發放不規范不合理的整改情況。參照有關分配制度,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殘疾人聯合會政府性獎金發放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獎金發放的范圍、對象、標準等,自覺接受紀檢、審計和單位干部群眾監督。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辦公用房超標準的整改情況。省殘聯黨組高度重視,立改立行,在巡視組提出意見后,立即對省殘聯機關及直屬單位辦公用房進行了專項清理整治,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對省殘聯機關4間辦公用房進行了整改,同時,進一步修訂完善了《云南省殘聯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二)關于公務接待不規范的整改情況。一是印發了《中共云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黨組關于進一步重申和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出差期間不得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土特產等。嚴禁單位之間相互走訪、請吃,不得以迎送、慶賀等名義,利用公款吃喝、饋贈禮品。做到自費用餐,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交納伙食費,要求接待單位應按照基層伙食標準收取出差人員伙食費并出具蓋有單位公章的收據;二是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活動。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外單位領導到訪,州(市)殘聯到會機關商談或匯報工作,根據工作內容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洽談。需要用餐時,原則上安排在機關食堂用餐,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就餐的,須經會領導批準,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同時,修訂完善了《省殘聯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接待范圍、陪同人員數量、用餐標準等。三是召開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議,對省殘聯公務接待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三)房屋出租中存在程序不規范的整改情況。省殘聯結合正在進行的國有資產清理登記工作,進行了集中排查摸底,結合省殘聯的實際情況和政策規定,一是對房屋產權的管理權、使用權進行了重新明確。二是由房屋管理責任單位與各用房單位重新訂立用房協議。三是采取措施加強對各直屬單位的辦公用房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嚴格落實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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