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11日至7月4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云南警官學院進行了巡視。2016年8月29日,省委巡視組向云南警官學院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整改情況
(一)關于“院黨委對主體責任認識有偏差。院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落實不到位,更多停留在開會強調、傳達學習文件上,習慣于將中央、省委和上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推給紀委,存在主體責任虛化、空轉的現象。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在管黨治黨方面履職擔當不夠,作用發揮不充分”的整改情況。
1、深化了思想認識。7月12日黨委會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紀委第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強化“兩個責任”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結合落實5月20日省紀委誡勉談話要求、“兩學一做”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眼睛向內查找問題,正視問題,明確任務,明確時限,立行立改。8月18日至24日,組織32名黨務干部赴井岡山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培訓,提高思想認識和黨建工作能力。8月29日黨委會提出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工作,切實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切實抓緊、抓實、抓好。9月29日,黨委書記李剛同志給全體教職工黨員300余人講授題為《學習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新理念新要求、以鐵的紀律保障各項事業穩步前進》專題黨課,進一步強化黨委班子成員、基層黨支部書記主體責任意識。10月28日,召開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擴大會,科級以上黨員干部、離退休黨員和學生黨員代表160余人參加,觀看公安部制作的《警鐘》警示教育片,邀請專家作《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專題輔導,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各級黨組織把“兩個責任”扛起來,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重大主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 通過一系列學習、培訓,黨委班子、各黨總支(支部)負責人進一步深化了對主體責任的認識,明確了自己的責任;進一步深化了對巡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識到巡視工作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利劍,深入查找問題,為推進整改、推進各項工作進步提供了有力的契機。
2、強化了責任擔當。黨委承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承擔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中的具體責任,并明確黨委主體責任落實由黨委辦公室牽頭,政治部、紀委辦公室協助,理順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8月30日,將巡視反饋意見清單印發各職能部門逐項逐條對照提出整改意見;之后,黨委辦公室匯總形成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任務、內容、措施、時限。黨委班子成員堅持集體領導,以上率下,認領任務,各擔其責;各黨總支(支部)端正態度,調整心態,克服與己無關消極思想,積極擔當責任。9月4日,黨委會研究并原則通過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進一步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完善指導思想、整改措施、文字表述和邏輯關系下發執行;提出整改工作既要堅持立行立改,馬上就改,也要堅持實事求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短期內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實事求是予以說明。9月8日制定下發《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云南警官學院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云警院黨〔2016〕51號),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黨委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各職能部門責任分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改內容及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各黨總支(支部)根據要求共制定33份整改方案。10月10日,黨政職能部門根據總體方案要求上報了整改落實進展情況;10月16日,郭寶同志、李剛同志、阮世祝同志逐一聽取6個黨政職能部門巡視反饋意見整改進展匯報并檢查臺帳;每次周工作例會和相關會議,黨委主要領導都就推進整改落實提出嚴格要求。10月28日,組織召開黨委擴大會,全文傳達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報,要求將學習貫徹全會精神與正在進行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巡視反饋意見持續整改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健全黨內監督機制。黨委全體同志集體檢查33個內設機構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工作落實情況并查看臺帳,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整改落實,完善規范臺帳,促進各項管理規范化提出要求。11月3日和7日,黨委會2次研究整改報告,黨委同志會前認真研讀提出書面意見,會上充分討論發表意見,修改完善整改報告。
3、健全規章制度。7月16日,黨委印發《云南警官學院加強和改進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意見》;10月24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的通知》,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7月16日,黨委印發《云南警官學院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實施意見》,強化意識形態工作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主動權。
(二)關于“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黨建工作不嚴不實,與教學科研、改革發展結合不夠,層層傳導壓力不夠,布置多、檢查落實少,存在‘兩張皮’‘上熱下冷’的現象。部分黨支部不按要求組織學習,存在以業務會議替代支部會議、不按期交納黨費等問題。如,黨政辦黨支部2016年1月至5月未組織開展過一次學習活動,編寫了9次關于‘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方面的內容應付檢查”的整改情況。
1、強化督促檢查。9月22日,學院政治部制定下發《關于做好近期“兩學一做”有關工作的意見》(“兩學一做”指導意見之五),督促分管領導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基層黨建工作。政治部、紀委辦公室認真履行監督職能職責,分別于9月9日、9月28日結合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組織了2次基層黨支部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檢查并書面通報。9月20日,政治部下發通知,督促學院(黨委)辦公室立行立改“不按要求組織學習、以業務會議替代支部會議”等問題。8月底以來,學院(黨委)辦公室組織理論學習9次,并利用參加黨委中心組學習和專題輔導、在線學習、網絡學習、個人自學等方式提高政治理論素養;5月下旬以來組織召開支委會7次、黨員大會8次、講黨課2次,業務會議與支部會議的議題、內容、記錄分開并規范臺賬建設,2次接受黨委和紀委主要領導檢查。各黨總支(支部)限時補交425名黨員2014年10月以來黨費;各黨總支(支部)實行“黨費日”制度,每月5日(節假日順延)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及時通報收繳情況。根據黨委班子及巡視員、副巡視員分工調整補位,下發《關于明確黨委委員、巡視員、副巡視員編入有關黨支部的通知》(云警院黨〔2016〕59號),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2、規范黨內生活。制定并組織實施《云南警官學院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云警院黨〔2016〕41號),5月初以來,各黨總支(支部)組織理論學習502次,召開支委會131次、支部黨員大會212次、黨小組會144次,各黨總支(黨支部)政治理論學習和“三會一課”平均次數均超過相關規定。邀請離退休黨員講黨課傳承優良傳統41次、解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78個,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生活制度。
(三)關于“落實‘一崗雙責’有待加強。極少數黨委班子成員存在重行政輕黨建,對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強調少、督促檢查少,未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內容空泛,存在走過場現象,存在以印章代替親筆簽名、簽名位置錯誤等問題;財務裝備保障處、教務處等部門負責人近兩年均未與下屬科長、干部職工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整改情況。
1、落實“一崗雙責”。5月以來,分管領導、支部書記上黨課并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88次,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規定的廉政談話制度187次。通過組織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反腐倡廉主題教育、警示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培訓、重走長征路主題教育、參觀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展覽,以及各黨總支(支部)書記“紀律作風、師德師風、愛崗敬業”主題教育學習培訓,增強主體責任意識,落實工作責任。
2、層層簽訂責任書。財務裝備保障處、教務處等部門負責人均與下屬科長、干部職工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廉政承諾書。各黨總支(支部)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及承諾書共計477份。對內容籠統空泛、存在走過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進行了修訂,糾正了以印章代替親筆簽名、簽名位置錯誤等問題。
(四)關于“紀委履職存在偏差及缺位。紀委‘三轉’不到位,職責不清,定位不準,對重要崗位風險防控不到位,監管失控現象時有發生。如,2016年6月前云南警官學院紀委書記仍兼管學生工作,紀委副書記在對國有資產出租監管中代替分管院領導履行行政審批職能。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發現和查處違紀行為力度不夠,未認真總結錢磊、杜敏案的深刻教訓,未充分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的整改情況。
深入推進紀委職能“三轉”。2016年6月起即由新調任黨委委員、副院長杜濤同志分管學生工作,紀委書記阮世祝不再兼管學生工作。2016年9月起立即糾正紀委辦公室原先對財務報賬簽審、對國有資產管理及場地出租等事項核準簽字的事項,10月19日制定出臺《云南警官學院經費支出備案核查辦法》,將備案核查管理和校園網“廉潔警院”欄目黨務校務公開結合起來,使財務支出陽光運行。紀委書記阮世祝于10月14日為1200多名新生講授黨風廉政建設專題講座,10月27日為分管部門教職工及全國縣市公安局政委培訓班學員講授黨風廉政建設、《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專題講座。紀委將主要精力集中于“三重一大”“ 四不一末”及監管范圍內的人、財、物等具體事項監督,重點監督人事調動、干部調配、招生、項目招投標、設備采購等方面,做到全程介入、全程監督。監督黨委班子成員嚴格執行《云南省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各項規定,執行《云南警官學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約談辦法》、《云南警官學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督導辦法》等制度,推進監督工作向基層延伸。制定并組織實施《云南警官學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黨委會等會議持續反省總結錢磊、杜敏案吸取教訓;各級領導干部、全體教職工到云南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省公安廳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觀看公安部制作的《警鐘》專題警示教育片,利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要求全體教職工自行收看《永遠在路上》電視專題片,筑牢拒腐防變防線。
(五)關于“執行紀律不夠嚴格。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寬松軟的問題,對在紀律作風方面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教育引導不及時,不敢動真碰硬。對有的教職工中存在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指點點、亂評妄議等不講政治、不守規矩的現象,沒有做到旗幟鮮明地抵制和反對;對少數教職工存在的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講、會后亂講等行為,警示教育、批評處理不夠”的整改情況。
1、嚴格隊伍管理。嚴格執行隊伍管理各項紀律條令。嚴格執行“日簽到考勤、周工作例會、月績效評議、請銷假管理”四項制度。制定并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學院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變化情況工作的通知》(云警院黨〔2016〕55號),制定并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出入境政審審批相關工作的通知》,嚴格執行《云南警官學院院屬部門班子建設和干部管理巡察辦法(試行)》。推進并落實《云南警官學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實施意見》,5月以來,各黨總支(支部)自覺運用“四種形態”談話106次,進一步強化干部教師隊伍常態化教育管理。
2、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推動落實《云南警官學院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實施意見》,強化意識形態工作領導,牢牢掌握意識形態主動權,規范黨員言行,反對自由主義。落實《加強云南警官學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時研判教職工思想狀況,并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意識形態暨思想政治工作責任書》,防范不講政治、不守規矩的現象。5月以來,各黨總支(支部)共計開展教職工思想研判71次、簽訂意識形態暨思想政治工作責任書228份、反映訴求15人、調解糾紛10人、解決問題48個,確保了教職工隊伍和校園安全穩定。11月2日,印發《中共云南警官學院委員會2016年度黨總支(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推進黨建工作落實。
二、組織紀律方面整改情況
(一)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有較大差距。院黨委主要領導調動和發揮班子成員積極性不夠,研究‘三重一大’時,會議主持人講得多、傾向性明顯,其他人很少發表意見,存在臨時動議、準備不足、久議不決等情況。班子成員深入基層調研少,聽取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等意見不夠充分, 關系教職工利益問題久拖不決”的整改情況。
1、堅持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嚴格執行《云南警官學院黨委議事規則》、《云南警官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對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黨委委員均發言或表態,主持人征求列席會議人員意見;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團委書記列席黨委會;黨政主要領導堅持末位表態制度,會議記錄做到完整、準確、真實記錄會議情況。
2、改進調查研究。堅持黨委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互補相結合,及時聽取、了解、掌握部門工作動態,及時研究、安排涉及部門改革發展事項。黨委班子成員經常走到部門及師生員工中間,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贏得各部門和師生員工理解支持。堅持周工作會制度,回顧總結上一周主要工作完成情況,掌握工作進展,及時協調解決師生關切,統籌安排下一周主要工作。堅持值班巡查制度,輪值駐校帶班領導與總值班干部每天深入各專業學生大隊、重點區域檢查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針對教職工反映的專任教師不足的問題,積極協調省公安廳、省人社廳同意,面向全省發布遴選公告公開招考13名教師;針對教職工反映績效工資與其他省內高校、省公安廳機關相比存在差距的問題,積極協調爭取省人社廳、省公安廳支持,實現了教職工績效工資與省公安廳機關發放額度一致。
(二)關于“議事決策制度不規范。查閱2013年以來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等記錄,發現存在多個會議共用一本記錄本,且存在記錄內容不完整、不規范、零亂等問題,存在以院長辦公會代替黨委會研究決定重大問題的情況”的整改情況。
1、規范會議記錄。重新謄寫之前黨委會、院長辦公會中記錄不完整、不規范、零亂的記錄。5月下旬以來的會議記錄力求真實、完整、客觀反映會議及發言情況,電子版和紙質版記錄同時進行。
2、規范議事決策。進一步修訂完善《云南警官學院黨委議事規則》、《云南警官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準確界定院長辦公會、黨委會研究范圍,實行會議議題、議程、會議材料會前研究制度。
(三)關于“干部人事選拔任用中問題和矛盾比較突出。一是年輕中層干部少。現任58名處級領導干部中,1975年后出生的僅4人,未形成合理梯次。二是領導干部職位空缺多。2013年以來僅開展2次處級非領導職務、正科級領導職務選拔,目前正處級領導職數空缺12個,副處級領導職數空缺17個,部分崗位長期由部門副職主持工作”的整改情況。
認真執行《云南警官學院副處級以下領導干部和處級非領導職務選拔初始提名辦法(試行)》,擬定《處級空缺非領導職務選拔任用方案》、《空缺副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方案》。起草《云南警官學院干部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正在積極協調省級相關部門,著力解決干部人事選拔任用中矛盾比較突出、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職級等待遇不平衡的問題。
(四)關于“干部日常管理存在較大差距。一是照顧性調入的人員較多。二是人才流失嚴重。對一線從事教學科研教師未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2013年以來先后有8名副教授職稱以上人員因待遇等問題調到其他高校工作。三是師資結構不盡合理。學院教職工中從事行政管理人員較多,科研隊伍力量不足,工作成效有待加強”的整改情況。
正在研究制定《云南警官學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完善激勵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云南警官學院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規定(試行)》和《云南警官學院一般干部管理暫行規定》;研究制定《云南警官學院人才引進工作管理辦法》,引進博士1名,啟動面向全省基層公安機關和公務員單位公開遴選工作,正在開展公開招錄、引進優秀轉業干部等工作。年初至今組織干部培訓119人次、教師培訓97人次,更新知識結構,提高干部教師綜合素質。
三、廉潔紀律方面整改情況
關于“對審計及‘三項檢查’發現的工程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巡視中發現,2011年省審計廳對云南警官學院審計中指出‘項目合同價與結算價和審定價差異較大’問題,但在2013年竣工的心理健身教研中心實訓實驗室、圓山學生公寓維修改造項目中仍存在此問題;對省委高校工委‘三項檢查’指出的圓山駕校相關問題整改不到位,仍未重新簽訂租賃協議,未如期收繳國有資產出租收益,國有資產帳實不符問題依然存在”的整改情況。
1、健全基建管理制度。制定出臺了《云南警官學院基本建設項目投資管理辦法》,規范新建項目決策、審批及投資管理等關鍵環節,指導相關單位準確科學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嚴謹合同條款、規范施工管理、嚴控工程結算審核及工程決算等環節,避免項目合同價與結算價和審定價差較大的情況發生。修訂完善了《云南警官學院基建項目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云南警官學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云南警官學院基建工程現場管理規定》《云南警官學院基建辦公室廉政建設制度》,確保基本建設項目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要求,強化廉政風險防控。
2、規范租賃行為。重新核算圓山駕駛員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資源占用情況,細化資源占用類別,重新核定資源占用費,完善補充《租賃協議》,10月18日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后次日重新簽訂了《租賃協議》。根據《租賃協議》規定,圓山駕駛員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每年需交納場地租金30萬元。其中2015年6月已交納2013至2015年場地租金共計60萬元,2016年9月交納了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場地租金30萬元。根據《租賃協議》規定,圓山駕駛員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目前已交納了成立至今的外租場地費用共計198,750元。學院拖欠圓山駕駛員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的480萬元培訓費于2016年9月底撥付到位。督促圓山駕駛員機動車培訓有限公司立即糾正此前不符合規定發放過節費、禮品等問題,自2016年3月以來已再無此類問題發生。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整改情況
(一)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還有差距。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還有偏差,堅決反對‘四風’還有差距,接待工作執行標準不嚴,還有攀比現象,會務、活動和外出交流等沒有很好地堅持厲行節約方針,未嚴格落實控開支要求。緊密結合干部教職員工思想實際、紀律作風狀況開展有針對性的黨風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紀律教育力度不夠,少數黨員干部工作中還存在慵懶散慢、拈輕怕重、推諉扯皮等現象”的整改情況。
1、厲行節約嚴控開支。財務審核嚴格執行《云南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云南警官學院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云南警官學院會議費管理辦法》,加強預算管理,嚴把審核關,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標準、經費支出,嚴格控制會務、活動、外出交流等經費開支。
2、強化紀律作風教育。組織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集中整治后續工作,防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慵懶散漫、拈輕怕重、推諉扯皮等問題。8月18日至24日,組織32名黨務干部赴紅色革命圣地井岡山進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培訓;9月30日,組織100多名師生黨員到昆明市尋甸縣柯渡鎮開展重走長征路主題教育活動;10月20日,組織125名師生參觀云南省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展覽;10月19日至11月3日組織黨委委員、各黨總支(支部)書記,開展以“紀律作風教育、師德師風教育、愛崗敬業教育”為主題的學習培訓。
(二)關于“資產和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不高。資產管理內控制度不完善,專業技術設備使用效能弱化,部分資產的管理和認定不及時。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混亂,制度建設薄弱,沒有對國有資產出租進行跟蹤管理的相關制度措施。財務管理執行預算不規范,經費開支隨意性大,突擊花錢、不按照審批權限請示報批,‘先斬后奏’,差旅費開支不規范且開支比重過大、報銷票據不規范、欠款等問題較為突出。在食堂補助、費用收取等方面執行規定不嚴”的整改情況。
1、規范資產管理。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行政規章,按照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落實采購計劃,杜絕超標準采購等行為;嚴格落實《云南警官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購置(新建)固定資產及時入賬,嚴格執行資產轉入、轉出與報廢制度,通過資產清查工作,基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制定出臺《云南警官學院大型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實行分級分口管理方式:財務裝備保障處代行資產管理權,使用部門負責具體管理并建立使用情況臺賬和效益評估機制,提高大型設備使用效能。制定出臺《云南警官學院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規范管理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行為,及時收繳資產出租收益。對巡視工作中發現的學生公寓超市資源占用費遲交3個月、回族食堂垃圾清運費遲交4個月的問題,已于2016年6月25日全部繳納完畢。豹山學區、龍山學區超市資源占用費和龍山學區食堂垃圾清運費均于2016年9月23日交清。高雪洗衣店資源占用費因要年底抵扣教職工洗衣券,故其費用年底才能清算收取。完善《云南警官學院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規范公務用車管理、調配、使用審批,避免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行為;明確車輛維修、加油、保險購買定點等行為并定期公示開支,接受監督。現有公有住房36套主要提供給“雙千”計劃干部、交流訪問學者、外籍教師、賓館員工、異地調入干部等人員周轉使用,其中33套均減免了房租;近兩年干部周轉暫住用房3套(其中1套2016年2月清退)均按照《云南警官學院公有住房管理規定》的公租房收費標準,即每平方米5.17元,使用面積50.13平方米,每月每套259元按時收取費用。2016年9月底前干部周轉使用的2套公有住房已經騰退完畢并結清所欠費用。
2、規范財務管理。及時轉發上級主管部門最新財務管理規定和財經政策。進一步細化、完善預算管理、經費開支范疇和審批流程等。按月通報財政經費收支情況,并及時督促經費執行進度,重點解決預算執行不規范、經費支出隨意性大、突擊花錢的行為。嚴格執行各項財經制度,嚴把審核關,重點解決差旅費開支不規范且開支比重過大、報銷票據不規范的問題。9月28日召開專題培訓會議,強化預算執行要求,并就報銷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培訓。組織全體財務人員完成48學時財務網上業務培訓,2名財務人員通過中級會計師考試,3名財務人員年內參加學歷晉升考試。實現學生自主繳費和集中扣款并行模式,集學生主動繳費、代繳費和被動扣款方式相結合,加大收繳力度。財務部門于9月19日啟動本學期學生欠費收繳清理工作,預計年底完成。教職工借款根據2016年資產清查情況,已申請省財政核銷1999年以前“其他應收款”壞賬損失金額約127萬元,待省財政批復即可落實到位,清理力度達到原壞賬賬面金額約230萬元的55%。各有關部門已于10月30日前結清了之前領取的備用金。
站在新的起點,學院黨委將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的意見和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十八屆中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筑牢“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落實黨委主體責任,落實紀委監督責任,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強化紀律作風建設,鞏固巡視整改成果,推進各項事業科學協調可持續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871-65127239;郵政信箱: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249號云南警官學院黨委辦公室;電子郵箱:9234220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