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文山州緊緊圍繞“兩四一聚三緊”的政治定位,積極探索實踐“一三五七”工作法,巡察利劍震懾作用得到充分彰顯。開展巡察工作期間各巡察組共聽取匯報11次,召開座談會42次,個別談話319人,發放問卷調查2347份,接待來訪164人次,共發現各類問題168個,移交問題線索131個。
圍繞一個中心。緊緊圍繞深化政治巡察這一中心任務,以增強“四個意識”,聯系“四個全面”,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三個重點”,以“黨章黨規黨紀”為標尺,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劍指問題、倒逼改革,不斷強化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落實三個從嚴。巡察程序從嚴。制定下發了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嚴格按照制定方案、巡察預告、開展巡察、反饋整改、移送交辦的程序開展巡察。紀律要求從嚴。下發嚴明巡察紀律通知,明確巡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生活和保密七項紀律。巡察成果應用從嚴。將巡察發現的問題作為年底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還將巡察成果作為考核、考察、評價、選拔任用、獎懲、教育干部和誡勉談話、職務調整、完善干部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參考依據。
突出五個重點。重點圍繞五方面開展巡察: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作風建設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后的整改落實情況;州委政府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部署落實情況。
采取七項措施。重點“詢”。巡察組進駐之前,通過州委巡察辦函詢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信訪局、州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集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及問題線索,讓巡察組帶著問題線索進駐,有側重點的開展巡察工作。全面“評”。通過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方式,著力發現對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落實“兩個責任”、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聽”。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列席有關會議等,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在落實“兩個責任”、遵守組織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肅“談”。通過和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等進行個別談話,著力發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政治紀律、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仔細“查”。通過查閱被巡察單位財務賬目、文件資料、檔案、會議記錄等,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在“三資”管理、“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入“訪”。通過明察暗訪,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在執行工作紀律、黨員干部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及時將問題和問題線索移交相關部門,并督促被巡察單位迅速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