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進行了巡視。8月17日,省委巡視組向省社科聯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黨組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好”的整改情況。一是設立“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5·17重要講話精神,充分發揮云南社科聯組織作用”專項課題,系統研究貫徹落實講話精神;二是黨組領導帶頭赴各州市、高校等基層單位開展宣講,深入扎實做好講話精神宣傳闡釋;三是結合學會黨建工作,抓好講話精神在省屬社科類社會組織的學習貫徹;四是結合社科聯工作實際,出臺了貫徹落實講話精神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五是強化陣地管理,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對陣地管理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加強領導和指導,強化把關意識;六是從2017年開始,“云嶺大講堂”落實主講人資格須經所在單位黨組織書面批準的要求,嚴把選人關、內容關、傳播關,及時跟蹤效果評價;七是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向有關當事人反饋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指出其存在的相關問題;八是廢止《關于調整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云社聯〔2015〕6號)文件;九是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班子成員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黨委會的工作方法》,切實增強黨組成員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十是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論述,加強紀律建設,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廣泛深入開展紀律意識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紀律意識,養成自覺執行紀律的習慣,把紀律轉化為行為準則和自覺行動。
(二)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完成了支部換屆工作,嚴格按照要求,配齊配強支委班子,支部設立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二是支部書記切實負起責任,堅持支部開展獨立學習,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制度,出臺了《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實施意見》,規范支部組織生活;三是強化黨員黨的意識,始終嚴格遵守“黨費日”制度,從2016年6月1日起,全體黨員已按要求在每月1號的“黨費日”繳納黨費;四是組織全體黨員認真學習《黨章》,使黨員明確黨員的權利義務,自覺遵守黨章、尊崇黨章;五是學會部擬定三年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分期、分批開展社科類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工作。截至目前,已有64家學會成立了黨組織,完成了全部任務的68.8%;六是按照社科類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會議要求,針對學會的實際情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學會,加強指導、督促、服務,通過微信平臺進行宣傳和指導;七是對2016年需完成黨建工作的社會組織進行分類,由省社科聯學會部分工負責,逐家落實,通過不同的聯系方式和工作形式,積極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落實。
(三)關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黨組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和監督責任意識,按照有關要求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承擔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與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三是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把黨風廉政建設貫穿到業務管理中,抓好分管部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四是結合省社科聯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明確任務;五是直屬單位黨委按照黨組細化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到人、分解到部室,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分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把黨風廉政建落到實處;七是結合機關黨委換屆,按有關要求,機關黨委書記不再兼任機關紀委書記,機關紀委書記由1名副處級干部擔任;八是直屬單位黨委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把學習作為推動工作、改進作風、提高素質的內在要求,進一步增強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努力提高自身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九是黨組牢固樹立“抓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理念,高度重視直屬單位黨委工作,對各部室工作人員作適當調整,加強直屬單位黨委力量,強化執紀問責,形成會抓、能抓、敢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好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班子民主集中制意識,加大執行的剛度和力度;二是修改完善了《省社科聯黨組議事規則》,進一步規范黨組議事和決策機制,保證決策程序的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全年共召開25次黨組會議;三是認真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揮好直屬單位黨委的監督職能作用,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作為民主生活會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四是黨組召開專門會議,對群眾信訪舉報進行研究,形成了明確的處理意見。
(二)關于“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財經紀律,修改《財務管理辦法》,廢除違反上級規定的條款;二是全面落實重大事項“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明確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項,必須經過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三是凡未經過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的大額資金和重大項目支出,辦公室財務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業務;四是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向有關當事人反饋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指出其在末位表態方面存在的相關問題;五是規范議事程序,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人事變動、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先由相關處室上報工作討論方案,再提交黨組會研究;六是直屬單位黨委切實履行監督職能,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末位表態制度的情形,要及時給予糾正,確保制度落到實處;七是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向黨組說明2013年《干部選拔工作方案》和考察聽取意見范圍過窄的具體情況;八是組織人事部門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干部選拔工作方案》,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行為,擴大聽取意見范圍,真正把好關、負好責;九是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有關要求,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決落實拉票賄選民意調查工作。
三、“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違規到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的整改情況。一是在2015年審計整改時已責成相關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主要領導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批評,并在機關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批評;二是嚴格執行會議報批制度,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會議,一律不得召開;三是辦公室、直屬單位黨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避免違規違紀問題的再次發生。
(二)關于領導干部違反規定乘坐頭等艙的整改情況。已由辦公室核算有關費用,當事人已退還了乘坐頭等艙多出的有關費用;辦公室、直屬單位黨委將加強監督檢查,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作風飄浮,能力不足的整改情況。一是出臺《省社科聯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工作規定》,對領導干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時間、方法、紀律等作出明確規定;二是每年初制定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研工作計劃,班子成員加強對基層社科聯工作調研,給予基層社科聯指導幫助;三是爭取省財政支持,設立年度基層社科聯智庫建設課題,加大對基層社科聯特別是縣級社科聯支持力度,推動基層社科聯科研能力建設;四是對會議通知因內容缺漏反復發了 3次事件的責任處室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責令其寫出深刻檢討;五是規范文秘工作,組織機關工作人員開展政治理論、業務工作的專門培訓,切實提高機關工作人員責任心、業務能力。
(二)關于紀律松弛,管理松散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制度,廳級干部外出,必須在事前請假,由主要領導審批,同時由辦公室按程序向省委、省委宣傳部報告備案,處級干部外出按省社科聯請銷假制度執行,向組織人事部門報備;二是完善了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調整、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修訂完善了《機關工作人員責任追究辦法》,加強對干部的管理監督,嚴肅上下班紀律,加大對懶散干部的調整和處理力度,切實轉變機關作風和干部工作作風。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省社科聯反映。聯系方式:電話 0871—68319312;郵政信箱:昆明市二環西路397號云南省社科聯直屬單位黨委;電子郵箱:ynsskljgdw@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