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業聯合會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7-01-29 08:00:54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12日至7月10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對省工商聯進行了巡視。2016年8月23日,省委巡視組向省工商聯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不充分”的整改情況。對這一問題,省工商聯黨組進行了深刻反思,從理想信念、政治規矩、黨性修養、工作作風等方面查找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認為其根源在于對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認識還不到位、對工商聯全局性工作研究還不深、對“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理解還不透、對工商聯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風險警醒還不夠、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特別是“一崗雙責”落實還不力。整改期間:一是強化學習。把加強理論學習作為貫穿整改始終、推動整改落實的重要措施,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召開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專題學習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精神等,邀請省委黨校、云南大學及云南財經大學專家教授就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從嚴治黨方面作了三次專題報告。二是強化調研。深入調研各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及全國工商聯有關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幫助基層工商聯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推動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在工商聯系統的貫徹落實;按照中央統戰部的要求,積極配合省委統戰部做好 “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構建的調研工作,待全國意見出臺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嚴格執行《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對企業進入商會的代表人士進行考察和權利義務教育,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聯(總商會)執委、常委履職情況考核辦法》,采取定性與定量考核結合、自我評價與組織考核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從思想政治表現、執常委履職情況、行業代表情況、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等方面,分A、B、C三個等次,構建起科學合理的考評監督體系,作為非公經濟人士的政治安排、推優表彰的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進行誡勉談話,在政治安排上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制定了《加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其基本任務、主要目標的、主要原則和開展工作的內容途徑。三是強化“一崗雙責”。緊緊圍繞巡視反饋意見,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增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意識,徹底摒棄“工商聯無職、無權,沒有貪腐條件”的錯誤認識,要求會領導班子成員從整改開始、從具體問題入手扛起責任,自覺落實“一崗雙責”。領導班子成員都作為責任人牽頭負責相關整改任務,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不盡責問題,認真研究分管領域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措施。為著力解決責任不清、追責缺失等問題,在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工商聯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檢監督責任清單的通知》、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聯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具體講:第一,明確主體責任。將黨組的主體責任細化為10項,分別提出黨組班子的全面領導責任、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人責任、黨組其他成員的領導責任,以及紀檢負責人和組織人事處的責任清單;第二,提高履責意識。堅持將“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納入全省工商聯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堅持書記上黨課,督促黨員領導干部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始終繃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根弦;督促各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分管處室干部的教育監管;督促各處室負責人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第三,突出責任追究,按照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嚴格追責,對各處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有力倒逼主體責任的落實。為將“兩個責任”落到實處,黨組召開會議部署落實,切實做到將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努力形成黨風廉政建設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關于“監督責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省工商聯黨組緊緊抓住巡視整改的有利契機,切實加強對機關紀檢監督工作的領導,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反腐敗斗爭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要求,從嚴落實機關紀檢負責人執紀監督責任,推動解決機關“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一是明確監督責任。嚴格執行《中共云南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和《云南省工商聯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檢監督責任清單的通知》《云南省工商聯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突出主責主業,明確失職失察的問責追究情形,促進監督責任落實。二是積極推進“三轉”。認真落實中紀委、省紀委的部署要求,積極支持配合省紀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組開展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機關紀檢工作,厘清各處室職責,積極推動紀檢負責人業務“瘦身”, 切實把工作重心轉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三是加大業務培訓力度。一方面積極參加省紀委、省紀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組組織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健全學習制度,征訂《中國紀檢監察》和《中國紀檢監察報》,定期開展紀檢監察政治和業務學習,在工商聯干部教育培訓中安排紀檢監察專題,切實提高紀檢干部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能力。四是強化教育監管。嚴格執行《云南省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堅決防止跑風漏氣和“燈下黑”現象,堅持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三)關于“黨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況。對這一問題,省工商聯黨組不護短,不遮丑,不手軟,深刻查擺、系統分析自身原因,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以實際行動回應巡視問題。一是加強機關黨建工作。認真落實黨組的政治領導責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民主集中制,進一步落實和強化“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制定了《省工商聯機關黨總支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工作辦法》,規定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至兩次黨小組會,每個季度上一次黨課,明確每個月的第一天(1日)為黨費交納日,積極與直屬會員企業(商會)開展黨建聯建活動。進一步強化基層組織,規范黨員管理。發揮機關黨總支、支部的作用,不斷創新黨組織活動的方式方法,形成抓黨建工作的合力,開展豐富多彩的黨建活動。二是加大非公企業黨建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黨建培訓,建設黨務骨干隊伍。積極主動向省委統戰部和省委編辦反映爭取增設省工商聯(總商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委(非公經濟黨建處)和增加處級領導數。從直屬會員企業入手,采取“單獨建”“聯合建”“掛靠建”等舉措加大非公企業黨組織的組建力度,不斷擴大“兩個覆蓋”。認真貫徹“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嚴肅紀律,有領導、有計劃地發展黨員。在昆舉辦了非公企業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在浙江省委黨校舉辦了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培訓班,組織機關全體黨員赴老山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截止目前,省工商聯(總商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委所屬企業(商會)黨組織已發展到36個,正式黨員1599名,預備黨員85名,入黨積極分子400名,為進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抓大事、謀全局。充分發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方向、議大事、帶隊伍,定期不定期地研究謀劃發展戰略,進一步厘清思路,推進工作;實行黨組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大力支持主席開展工作,依照《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履行職責;基本做到平均每月召開一次黨組(擴大)會或主席會,促進班子成員加強溝通、形成合力,營造講黨性、講原則、講團結、講大局的濃厚氛圍。二是嚴抓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做到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嚴格執行中央《黨組工作條例》和《省工商聯黨組議事規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決策重大事項。在“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中,黨組和行政主要負責同志堅持和班子成員一起醞釀、一起研究、一起決策。認真落實“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發言制度及財政資金預算支出管理制度。

(二)關于“干部選拔任用不夠嚴謹”的整改情況。省工商聯黨組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大力選拔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干部,形成鮮明的實績用人導向,不搞論資排輩,不照顧性提拔干部,在其他條件基本相同時,處級領導干部的提拔側重“工作能力”,處級非領導干部的提拔上側重“工作態度”。為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更加透明、更加嚴謹,黨組提出了《關于進一步改進省工商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措施》:一是規范選人用人程序。明確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的5種情況,對動議、考察、民主推薦等重要環節進行了細化。二是擴大聽取意見范圍。動議環節,要在黨組成員、主席、黨外專職副主席、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范圍內進行醞釀。民主推薦環節,要提前一周對擬安排職位和任職條件在機關內以適當形式進行公布,提前兩天對符合條件的人選及其簡歷在機關適當范圍內進行公布,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參加處級職位民主推薦,保障干部知情權,提高干部參與度??疾飙h節,要開展深度考察、紀實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實表現。三是嚴格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制度。任用干部討論決定前,要在黨組成員、主席、黨外專職副主席范圍內再進行充分醞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時,黨外專職會領導列席。四是實行相關約束機制。建立了“事前規范、事中把關、事后跟蹤”三位一體的約束措施,規范處級干部的任免。事前,向省委組織部和省委統戰部報告,事中嚴格按選拔任用的程序步驟進行,事后再向省委統戰部報批、省委組織部報備。實行“逢提必核”,考察對象確定后,嚴格按規定核查考察對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疾煺勗挄r,要對考察對象“德”的情況進行測評,紀檢負責人要出具廉政情況報告。改進和完善黨組會議記錄,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使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內容更加完整,強化選人用人責任。同時健全考察失誤和用人失察責任追究、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查、“三齡兩歷一身份”認定等制度,組織對機關全體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進行核查,切實增強干部工作的規范性和嚴肅性。五是努力解決干部隊伍年齡結構老化、積壓的問題。積極向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反映,解決處級干部的“出口”問題,同時嚴把干部“進口關”。堅持五湖四海的原則,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優秀年輕干部提拔到處級干部隊伍中來。整改期間,開展了兩次干部提拔晉升工作,2名副處長晉升為處長,1名主任科員晉升為副處長,2名主任科員晉升為副調研員,考試錄用了2名公務員,接收了2名軍轉干部,從省級部門選調了1名科級干部。選派年輕干部到扶貧掛鉤點開展精準扶貧工作,到艱苦復雜地區掛職鍛煉;加強和改進后備干部工作,實行跟蹤培養、滾動管理,形成合理梯次;對個別干部進行了輪崗,待2017年6月省工商聯換屆后,機關干部將全面進行輪崗交流。

(三)關于“干部基礎不實”的整改情況。一是教育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三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教育引導干部職工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弘揚紅軍長征精神,積極投入工作,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事,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檢驗和基層、企業認可的業績。二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和《云南省深入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激發干部隊伍活力。三是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將日??荚u和年度考核結合起來,考核結果與評先評優掛鉤,注重提拔想干事、會干事、敢擔當、品德素質好、群眾公認的干部,努力形成講奉獻、比貢獻的良好風尚。四是強化責任擔當。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向焦裕祿、楊善洲、高德榮等先進典型學習,學習他們的公仆情懷、求實作風、奮斗精神、道德情操,在為企服務上比奉獻、在加快發展上比作為、在攻堅克難上比真功、在廉潔奉公上比境界。開展民營企業大走訪活動,重點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推進“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構建,緊緊圍繞思想觀念上有新突破、職責履行上有新擔當、工作效能上有新提升的目標,開展以“知責履責盡責”為主題的責任文化建設,不斷強化機關干部的責任擔當。五是嚴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加強對領導干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的指導,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思想認識,熟悉有關政策規定和具體填寫要求。堅持常態化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僅年初報告,而且一有變動就要及時報告。加強對申報事項的日常管理,增派素質過硬、責任心強的同志到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崗位,實現從“簡單的案頭比對”過渡到“嚴格的調查核實”,真正實現專人查詢、專人比對、專人調查、專人處理。對錯報、漏報的及時提醒、糾正,對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凡提必核”工作中被確定為瞞報的人員一律不作為考察對象人選,對確定為漏報的人員一律要求限期補報,并給予嚴肅批評,要求本人做出深刻檢討;對在2015年“隨機抽查”工作中,個人填報情況與查詢情況有差異的人員發出“函詢通知書”,要求書面說明差異情況,嚴格采取不同處理措施。六是進行專項整改。結合省委組織部反饋的省工商聯2015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和新提拔任用干部民主評議情況,進行專項整改。

三、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不嚴格的整改情況。一是持之以恒地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學習領會。利用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和干部職工理論學習會,重點學習八項規定的精神實質,在工作中嚴格按八項規定的要求,從實際工作做起,在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真心實意為基層和企業服務。二是健全相關制度。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聯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回頭看”實施方案》,完善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請銷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察制度、財務審批制度等,為干部職工工作規范作出明確要求。三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嚴肅整頓機關工作作風,嚴肅查處上班、開會遲到、早退現象,嚴禁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工作日中午禁止飲酒。加強日常監督,機關紀檢負責人不定期到各處室進行檢查,引導干部真正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四是班子成員帶頭樹好形象。領導班子成員主動下基層,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的企業調研,深入了解情況,力所能及地為企業排憂解難,辦實事好事,以自己堅決貫徹八項規定的實際行動樹立標桿,真正做到以優良的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糾正“四風”。五是切實抓好基層作風建設。認真開展交心談心、廉政談話,教育引導干部樹立廉政意識,嚴格要求自己,為基層和企業樹立廉潔奉公的良好形象。六是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巡視期間,會黨組書記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對巡視中反映出的情況進行認真核查,限期繳回2013年以來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66180元、工會經費購置服裝40200元、公款補助職工子女入托費1410元,并明確今后嚴格執行津補貼政策,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發放津貼補貼。發放給干部職工的福利,必須有政策依據,必須聽取機關紀檢負責人的意見。同時,開展了省工商聯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回頭看”自查,向省紀委上報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截止2016年底,機關公務卡刷卡消費比例達到100%,全年公務接待經費減少50.7%,會議費減少25%。

(二)關于“財經紀律執行不規范”的整改情況。省工商聯黨組堅持邊查邊改,強化源頭控制,從嚴制定整改措施,抓細抓實財經紀律的執行。一是責成分管領導和相關處室進行自查,在重點檢查巡視意見指出的財經紀律方面問題的同時,自查差旅費、會議費、接待費、培訓費等的報銷管理,并就有關問題約談相關人員。發票不符合規定的,要求相關人員重新獲取;報銷業務缺少相關原始單據的,由經辦人員盡快補辦。二是對違規事項立行立改。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工作考核獎補辦法》和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清理規范省級獎勵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聯業聯合會關于鼓勵創業貸免扶補工作獎金(中央財政獎勵部分)使用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發放依據、發放標準,嚴格了報批程序。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下發的《云南省省級部門課題經費管理辦法》和《云南省公務員參加各類評審活動若干規定(試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聯調研課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發放依據、范圍、標準及課題成果利用與轉化。三是進一步優化報銷流程。實行歸口處室審核業務與財務報銷分離的做法,做到一事一報,避免匯總報銷。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要求財務人員在前端環節嚴格審核,鑒別發票真偽,核實發票內容的真實性,認真審核報銷單據的合規性,對于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報銷事項堅決予以退回。嚴格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不得違規列支與會計科目不符的費用項目。四是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完善了《云南省工商業聯合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工商聯財政撥付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專項經費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宣傳教育培訓管理的規定》等,完善風險防控機制。五是明確要求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格落實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制定了《云南省工商業聯合會實施財政支出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云南省工商業聯合會2017年度績效辦法規定》,嚴格經費預算約束,嚴格控制支出。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形式主義一定程度存在”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明確今后的教育培訓和活動,由各處室提出,辦公室統籌,形成合力,有序推進,避免培訓、活動對象、內容交叉重疊,企業和相關人員疲于應付的現象。二是制定業務培訓計劃和活動方案,提升培訓和活動的針對性實效性。巡視整改期間,合理安排和調整了在浙江大學舉辦的全省工商聯領導干部學習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培訓班、在深圳大學舉辦的全省民營企業創新發展培訓班、在中山大學舉辦的全省工商聯領導干部學習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培訓班、在昆舉行的全省民營企業演講比賽等的時間,不扎堆開展。在廣泛征求基層工商聯和廣大民營企業家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學習培訓和活動的內容和形式都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進,更注重實效性。從實施效果看,大家反響較好。

(二)關于“工作作風不夠深入”的整改情況。一是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深入基層,深入企業,開展大走訪活動,緊緊抓住基層和企業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有針對性的開展工作。2016年度機關干部深入掛包幫扶貧點孟連縣芒信鎮拉嘎村南嶺小組走訪慰問2次以上,年內向幫扶村直接投入資金19.8萬元,幫助引進資金22萬元,舉辦培訓班一個,培訓80人次;扎實推進“萬企幫萬村”活動,截止目前,參與萬企幫萬村幫扶企業已達1104家,幫扶貧困村1305個;全面了解民營企業的訴求,收集整理了民營企業發展中的100個典型問題上報省政府,積極搭建政企對話平臺、召開銀企融資對接座談會等,幫助企業協調申貸、續貸、貸款延期等一系列問題,解決流動資金貸款10余億元,落實貸款意向資金30億元;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年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200余次,受理并辦結案件96件。全年“貸免扶補”發放扶持貸款14億元,鼓勵創業促進就業1.5萬人,帶動4.5萬余人就業;“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撥付扶持資金230戶2306.5萬元。二是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堅持重實際、辦實事、求實效,一步一個腳印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積極承辦“中國光彩事業德宏行活動”,該活動成為德宏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招商引資活動,成效十分明顯,其項目落地已作為省政府2017年重點工作之一,活動累計接受捐款捐物4845萬元,協議投資3401.75億元,簽訂合同項目137項,合同資金1720.39億元,到位資金221.53億元。三是大力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始終堅持“兩個健康”工作主題,緊緊圍繞服務基層、服務企業兩條主線,全面提升服務能力、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密切與基層干部職工的溝通交流,上下級之間的溝通交流,適時通報機關重要活動開展情況,提高干部職工的參與面和知曉度。制定《云南省工商聯機關信訪工作規程》,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明確信訪責任,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四是激發創新擔當精神。激勵機關干部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昂揚的斗志、更加務實的作風,開拓創新、銳意進取、擔當實干,切實擔負起指導、引導、服務職責,努力提高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本領,真正為非公企業釋疑解惑、排憂解難,促進全省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和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助推全省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三)關于“工作紀律不嚴”的整改情況。對于這一問題,巡視意見直指省工商聯對外包市場化運作的《時代滇商》雜志監管不到位,存在雜志承辦人打著省工商聯旗號拉企業贊助行為。經查,為保證辦刊人員隊伍穩定、辦公場所經費支出,加大對滇商的宣傳力度,提升雜志影響力,豐富雜志內容,構建利于滇商共贏的宣傳“平臺”,雜志承辦人曾打著省工商聯名義,在正常合作經費之外采用了市場化的合作之舉,采用雙方自愿、合作方適當補助的辦法合辦了個性化需求欄目,實則是拉贊助,個別企業對此有意見。這是省工商聯監管不力所致。經研究,一是從2017年起重新確定雜志承辦單位;二是明確規定每期雜志廣告的宣傳版面;三是堅決禁止借云南省工商聯名義拉取贊助。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871-65152482;郵政信箱:昆明市翠湖南路94號云南省工商聯組織人事處343室;電子郵箱:ynsgsl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