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力,缺乏對黨建工作的研究部署”“重業務輕黨建,貫徹執行黨的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到位,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弱化,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充分”“對老百姓大操大辦管控不力,紅白喜事掛禮過重,嚴重影響老百姓的生產生活”……,這些問題,是最近陸良縣委3個巡察組對6個被巡察單位反饋的巡察意見中的一部分。
2016年11月以來,陸良縣委組成3個巡察組對2個鄉鎮和4個縣直單位的首輪巡察工作,通過近兩個月的工作,共發現被巡察單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六大紀律”問題38條,發現領導干部問題線索27件。
“在春節來臨之前,及時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意見,就是要讓被巡察單位的黨員領導干部時刻繃緊紀律和規矩這根弦,突出責任擔當,抓好整改工作!”陸良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說。
巡察過程中,陸良緊扣全面從嚴治黨,著力解決書記職責抓不實、主體責任抓不牢、監督責任抓不嚴和制度建設抓不全等問題,通過個別談話、發放調查表、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等形式,對鄉鎮黨委、人大、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等“關鍵人”,對違反“六大紀律”、侵害群眾利益、侵占集體資金資產和庸政懶政怠政等“關鍵問題”,以及對黨的方針政策的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制度的執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項目資金的審批使用管理等“關鍵環節”,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確保巡察工作抓住“要害”,標本兼治。
首輪巡察中,陸良共發放《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調查評議表》295份,聽取匯報12次,收集專題報告14份,開展個別談話315人次,受理來信來電8件次,共收集整理意見建議35項,其中立行立改23條。通過巡察,共發現被巡察單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六大紀律”問題38條,收到反映干部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