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廉潔鄉村專項巡察發現問題線索31個提出巡察建議65條

發布時間:2017-02-09 07:31:49   來源:玉溪市紀委

華寧縣努力創新、積極探索、勇于實踐,在2014年以來連續三年開展部門(單位)常規巡察的基礎上,于2016年出臺《中共華寧縣紀委監察局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實施方案》,把開展村(社區)專項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實現黨內監督全覆蓋的有效途徑,推動巡察工作向縱深發展。2016年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中,共發現一般性問題49個,發現問題線索31個,形成巡察報告15個,提出巡察建議65條。

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搭建高素質巡察隊伍。及時制定《巡察工作規程》和《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實施方案》,牢牢把握必須依規依紀開展巡察工作這個政治標準,加強巡察工作機制制度建設,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巡察工作做到講政治、有組織、明重點、守規矩。高度重視巡察組長庫和人才庫建設,根據巡察規模、任務和要求選調政治素質強,敢于擔當,善于發現問題,工作經驗豐富的領導干部擔任組長、副組長;選調政治素質好,熟悉黨務、紀檢、審計、財務、文秘工作的優秀干部進入人才庫,讓干部在巡察工作中錘煉黨性,增長才干。成立華寧縣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任組長,抽調縣紀委、縣農經局、各鄉鎮(街道)紀(工)委相關人員為成員。巡察組組長根據每年的巡察對象由領導小組指定,巡察組成員從巡察人員庫中抽調。領導小組下設巡察辦公室,負責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的日常工作。召開巡察工作動員會,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必須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識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自覺把巡察工作作為推動本地區本部門工作的重要契機,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通過巡察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倒逼整改。2016年巡察中,共抽調工作人員27人次,召開動員會15場次。

明確巡察工作任務,抓實抓好基礎性工作。把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情況,執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情況,村組“三資”管理、使用和處置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及黨組織對黨員教育管理情況列入政治巡察重要內容。從2016年開始,每年結合實際成立巡察組,對鄉鎮(街道)確定廉潔鄉村(社區)建設和申報廉政文化示范點建設的村(社區)進行專項巡察,確保在本屆任期內完成全縣75個村(社區)的專項巡察。在參照2014年至2016年連續三年的部門巡察工作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集中精力探索路子、積累經驗、完善制度,逐步推開村(社區)專項巡察。巡察過程中本著“不貪多只求精”的原則,堅決不搞“村村點火、戶戶冒煙”,防止巡察工作不實走過場,方法不當出亂子。2016年成立三個巡察組,對第一批廉潔鄉村(社區)和廉政文化示范點的15個村(社區)開展專項巡察,每個組負責4-7個村(社區),每個村(社區)平均耗時一個月,歷時近半年完成巡察工作。

細化巡察工作程序,突出基層工作實際。在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中,圍繞貫徹落實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黨組織對黨員教育管理情況,突出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把發生在群眾身邊敗壞黨的形象、侵害群眾利益的“四風”問題,以及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資金、涉農補貼等問題作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暢通基層干部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此外,根據被巡察村(社區)具體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并在被巡察村(社區)公示,組織被巡察村(社區)的村組干部和黨員代表、村民代表召開巡察動員會,在顯著位置設立意見箱和公布巡察組辦公地點、聯系電話等。通過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列席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查閱資料和財務賬目、深入現場實地察看、調查了解有關情況、開展述職述廉評議活動等方式,對被巡察單位進行全面細致的專項巡察,確保巡察工作不走過場、不出亂子。在2016年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中,共查閱賬目153套,發放征求意見表303份,走訪村組60個116人次,個別談話311人次。

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巡察結果運用。認真梳理巡察發現的問題,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切實擔負起落實整改的主體責任,對巡察反饋的意見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辦理、對賬銷號,立行立改,立查立改,努力建立不敢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此外,對巡察出來的問題,無論涉及單位還是個人,堅持抓典型、抓特例,該點名的點名,該點事的點事,該通報的通報,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如,對青龍鎮海迤村委會違規發放電話補助和燃油補助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對通紅甸鄉小得勒村委會違規購買土特產的問題進行通報。此外,將巡察成果作為被巡察單位班子調整、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各鄉鎮(街道)結合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的意見,對班子和個人的問題進行研究,該談話的談話、該調整的調整、該紀律處分的紀律處分、該移交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的移交處理。2016年巡察中,共對1個黨組織進行通報批評,對8名黨員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對14名黨員干部進行問責,對4名干部給予黨紀處分。(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