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以來,羅平縣緊扣“六項紀律”,盯住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開展首輪巡察工作,共發現問題線索61個。既“利劍”出鞘、形成震懾,又劍指問題,緊盯整改,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完善制度,規范行動。縣委出臺《關于建立黨委巡察工作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巡察的主要內容是對巡察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緊扣“六項紀律”,重點巡察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情況;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抓“三個重點”,圍繞基層群眾關心、關注的突出問題,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干部人事權和資金資源分配權等方面的問題,將與重點問題相關的重點人、重點事作為巡察的重中之重。
配強隊伍,保障到位。成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巡察組組長、副組長的配備嚴格執行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規定,實行一次一授權。建立60人組成的巡察人才庫,人才庫人員必須具備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責任心強、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作風優良;熟悉有關政策、紀律和法律,紀律意識和保密意識較強;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等條件。加強對入庫人員的教育、培訓、監督,并對入庫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表現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巡察隊伍忠誠干凈。
多種形式,劍指問題。堅持把解決問題作為巡察的落腳點,組建了4個巡察組,對4個縣直部門開展為期15天的巡察。各巡察組通過召開動員會、座談會、開展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方式,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堅持用紀律的尺子衡量被巡察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行為。
通過巡察,共發現問題線索61條,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按照移交被巡察單位整改、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等方式分類處置,并按照比例開展“回頭看”和打“回馬槍”的方式,督促被巡察對象擔起責任、及時整改,確保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到位,深化巡察成果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