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普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派出5個巡察組,分別到市衛生計生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移民局和市國資委等5個單位黨委(黨組)進行四屆市委首輪巡察。
據悉,市委各巡察組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臺賬資料、進行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深入下屬單位了解情況等方式,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市委各巡察組的巡察情況匯報,并報經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審定后,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巡察組就巡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問題線索(概要)分別召開反饋會,向5個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反饋,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建議。有關工作建議和問題線索及時按規定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辦理。
市委第一巡察組發現市衛生計生委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的領導方面存在黨委班子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工作不力、對下屬黨組織監管不到位、黨建工作責任分工不明確等問題;黨的建設方面存在黨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日常管理不夠嚴格規范、黨組織內設機構不健全、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等問題;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履行“兩個責任”意識不夠強、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差距、執行廉潔紀律不到位、黨委抓源頭防治工作不力等問題。
市委第二巡察組發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組班子組織協調能力不夠強,重業務、輕黨建現象突出;抓班子帶隊伍力度不夠、工作薄弱,管黨治黨舉措不實;黨建工作滯后,黨內政治生活落實不夠嚴肅,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兩個責任”意識不夠強,“三難”問題和辦事拖拉現象時有發生;干部人事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干部管理寬、松、軟問題突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落實廉潔紀律有差距,存在辦公用房超標等情況。
市委第三巡察組發現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委班子集體領導意識有待增強,對重大問題的決策民主集中研究不夠;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決策不堅決,對下屬單位及黨組織的教育、監管不嚴;黨組織職能作用發揮不到位,組織機構不健全,黨員日常管理、基層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范,“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執行財經紀律不夠嚴,存在向抽調人員發放兼職補助等問題。
市委第四巡察組發現市移民局黨組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管黨治黨不嚴,工作舉措不實;黨組班子個別成員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差距,責任擔當意識不強;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黨組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缺乏對移民工程項目和資金的有效監管;仍有違反廉潔紀律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四風”問題依然突出。
市委第五巡察組發現市國資委黨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黨委領導班子組織協調能力有待增強;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力,對監管國有企業指導幫助不夠;黨委議事規則不健全,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夠到位;對國有資本監管不力,國有資本流失風險增大;黨員日常管理不嚴格,黨組織隸屬關系不順;“三會一課”“黨費收繳”等基本制度落實不到位;履行“兩個責任”意識不強;個別企業接待費支出過多,存在大額公款購買禮品、公款送禮情況;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到企業兼(任)職工作不徹底;監管企業存在工程建設財務管理不夠規范等問題。
在反饋會上,普洱市委巡察辦主要負責人傳達了市委衛星書記在聽取首輪巡察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就整改工作對各巡察組及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問題、任務、責任清單,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科室)、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對標對表,逐一抓好落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同時強調按要求報告整改情況,并以適當形式向黨內通報及社會公開整改情況,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市委巡察辦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在巡察反饋會上,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紛紛表示,誠懇接受巡察組的反饋意見,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迅速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從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入手,進一步完善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帶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落實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資金安排的集體決策制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關規定要求,把加強作風建設和懲治腐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張詩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