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組織人員對四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本次督查涉及第一輪被巡察的市供銷社、市農業局、市司法局等10個市級部門。
督查采取召開黨委(黨組)會議聽取匯報、查閱痕跡資料、查看制度建設等方式,結合被巡察單位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對照10個被巡察單位的整改清單、整改措施、責任分解、完成時限等內容,主要圍繞被巡察單位普遍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選人用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及巡察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督查。同時對被巡察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督查發現,經過2個月的集中整改,第一輪被巡察的10個單位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實效,但仍存在部分黨組織對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推進整改不力,主動對標查擺問題不夠,制定的措施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相應的文字材料不充分、不規范,整改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問題。
針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查組要求,各被巡察單位要牢固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責任意識,摒棄“巡察一次就萬事大吉”的錯誤認識,主動適應巡察常態化、整改經常化,充分運用巡察成果,持之以恒、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實扛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力爭全面整改落實;要敢于直面自身問題、扎扎實實做好整改落實。
通過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督促各被巡察單位深刻認識巡察整改重要意義,進一步抓實抓細各項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同時,提升了市委開展政治巡察的綜合效應,強化了巡察成果運用,達到了巡察工作“抓鐵有痕”、強化震懾、標本兼治的“利劍”作用。據悉,該市四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反饋整改問題104個,目前已整改79個,需繼續整改完善并長期堅持的問題25個,已建立相關制度71個。(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