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輪巡察啟動以來,保山市各巡察組嚴格落實政治巡察要求,突出關鍵少數,緊盯“三大問題”,推動問題解決,共發現黨的領導方面的問題19個,黨的建設方面的問題23個,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問題18個,領導干部問題線索21件,立行立改問題28個,提出意見建議21條。
上下聯動,統籌推進。緊跟省委巡視工作節奏,省委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召開后,市縣一體超前謀劃巡察工作,市委、縣(市區)委立即組織召開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市委巡察對象公布后,要求縣(市區)據此科學安排巡察任務,做到巡察工作上下聯動,本輪巡察市委安排市商務局黨組、市工信委黨,縣(市區)對應巡察市縣商務局、工信局,同一領域上下縱貫、同向發力,全面揭示該領域存在的重點問題、系統性問題。
將意識形態列入巡察內容。按照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省委《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和市委《落實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省委和市委實施細則工作流程》,專門從宣傳部門抽調業務骨干,排出時間表,分階段進駐被巡察單位就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開展專項巡察,推動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強化了被巡察黨委(黨組)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
嚴格程序,依紀依規開展巡察。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市委、省委實施辦法,嚴格執行“十二+N” 的巡察方法,嚴格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個人重事項報告工作流程,將其作為印證問題的手段,由巡察辦協調組織部門進行核實。靈活安排巡察時間,每個組進駐巡察時間為20天,發現重大問題需進一步深入了解的,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經報批可適當延長。本輪巡察中,兩個巡察組經批準延長了進駐時間,推動了巡察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彭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