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龍區委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嚴格貫徹落實縣區建立巡察制度,將政治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推動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走向深入。近年來,在進行的兩輪巡察中,發現問題線索68件,其中涉及重點人問題線索30件,其它問題線索34件。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督查、服務、保障等職責,以及與省委巡視、市委巡察工作的協調聯絡職能。從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政法等部門選取50名政治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業務骨干作為巡察組成員進入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補充;從人才庫中確定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實行回避制度;緊緊圍繞巡察工作相關政策解讀,巡察工作重點、難點等方面,為巡察干部“充電蓄能”,做到巡察有制度、學習有系統、培訓有針對。
以問題為導向,做到哪里問題突出就巡察哪里,哪里群眾反映強烈就巡察哪里,建立“5個清單”,精準劃分問題類型。將“掌上盤龍”官方微博微信、盤龍政務網、區紀委“盤龍清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網絡平臺的信訪舉報,及各巡察組受理的所有來訪來電來信相關信訪問題,登記造冊成“信訪登記清單”;對被巡察單位在落實“兩個責任”、黨風廉政方面等存有疑惑的問題進行分類,制成“存疑線索清單”;將被巡察單位領導執行紀律、“兩個責任”“一崗雙責”“三重一大”等問題方面,無違紀違規或輕微違規問題和工作業務類不完善不到位的問題轉錄到“整改反饋清單”;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在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不力以及日常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轉錄到“重要問題清單”;把被巡察單位明顯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問題轉錄到“線索移交問題清單”。
制定《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巡察工作總體要求、巡察范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等內容;五人小組多次專題聽取巡察工作綜合情況匯報,對重要問題提出處置意見,對涉及重要人員問題線索提出處理要求。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2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7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問題,推進工作落實。區委巡察辦17次到各巡察組了解進展情況,及時糾正問題偏差,使巡察工作的定位越來越精準,工作越來越深入。(胡海霞 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