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駐州林業局不久,就發現其下屬部門存在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旅游等問題線索。”近日,德州紀委網站公開通報了一起巡察發現私設“小金庫”,3名班子成員被查處的典型問題。
事情要從2016年11月說起。當月,德宏州委開展首輪巡察,對基層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州委第一巡察組進駐州林業局不久,就發現其下屬單位州林科所存在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旅游等問題。隨后,巡察組將有關問題線索移交州紀委處理。
經查,2008年以來,德宏州林科所一直沿用所謂的慣例設立“小金庫”,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小金庫”累計收入241萬余元,資金主要是來源于零星變賣經濟林木收入、征地青苗補償費、征地補償基礎設施補償費、西南樺和棕櫚藤項目款、森林撫育款、土地租金及果樹出售等收入。“小金庫”累計支出166萬余元,用于違規發放津補貼支出31.9萬余元,先后三次組織職工到福建、北京、西安等地旅游,違規用公款支付旅游費用8.7萬余元,接待及辦公支出125.5萬余元。“小金庫”結余75萬余元。
州林科所所長盧靖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沒有履行好主體責任,不僅同意單位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且個人違規領取津補貼1.7萬余元;州林科所副所長張恩向沒有履行好“一崗雙責”,沒有堅持原則,同流合污,且個人違規領取津補貼1.2萬余元;副所長余貴湘作為林科所班子成員,分管財務工作,沒有守好責、把好關,且個人違規領取津補貼1.1萬余元。
2017年7月7日,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盧靖、張恩向、余貴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同時,州委、州紀委責成州林業局對下屬單位設立“小金庫”問題限期清理到位,對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支付旅游費用全額追回,上繳財政。
“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全面從嚴治黨就要嚴字當頭,誰不落實責任就問誰的責!”德宏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說。(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