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委第三輪巡察以“形成持續有力震懾”為目的,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取得了較好成效。此次巡察,設4個巡察組共巡察1個鄉鎮3個縣直單位,發現問題線索5個涉及7人,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黨員干部問題線索5件。
強化建章立制,規范工作運行。縣委巡察辦公室印發了《勐海縣委第三輪巡察工作方案》,就巡察工作流程、巡察范圍、內容、方式、權限等作了具體規定。完善巡察準備、了解、報告、反饋、移交、整改等六大環節的各項制度規定,建立發現問題線索的管理、移交、督辦工作機制,巡察成果運用工作機制,巡察干部管理監督工作機制等。同時進一步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明確提出了“三不準”紀律。通過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體系,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強化巡察紀律約束,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巡察重點。巡察組進駐前,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相關部門情況通報會議,對擬被巡察單位近年來班子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質量、行風測評、群眾舉報等情況進行梳理匯總,找準“病灶”,列出清單,為巡察精準發力提供準確信息依據,確保巡有目標、查有方向、打有靶子。巡察工作始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這個中心,緊緊圍繞政治巡察,牢牢盯住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突出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檢查,并將巡察范圍向下屬機構延伸。
創新工作理念,講求方式方法。巡察過程中,巡察組堅持邊總結邊改進,摸索出一些務實管用的工作方法。在宣傳發動上,通過勐海縣紀委網站、勐海縣電視臺、《西雙版納報》等新聞媒體廣而告之,將巡察公告張貼在顯著位置,甚至延伸到所有基層站所,最大限度告知群眾。在個別談話上,堅持“三個必談”。在工作時間安排上,巡察組把“白天查問題,晚上‘碰’情況”這一方式固化成工作常態,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晚上召開碰頭會,實現個別談話、監督檢查和財務檢查結果的相互印證,用數字、實例說話,務求把被巡察單位人、財、物、權等方面問題找準、查實、挖深,得出客觀真實準確、令人信服的巡察結論。
突出工作難點,反復修改報告。巡察結束后,及時將工作的重心轉移到如何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撰寫巡察報告上。巡察組組長充分調動和發揮巡察組每名成員的積極性,發揮集體智慧,認真聽取每名成員的意見和建議。在問題線索的分類處置上,既嚴格執紀,又注重把握“四種形態”。在文字和材料的組織上,反復修改,字斟句酌,注意內容環環相扣,字字有根據、有出處,盡可能做到客觀、準確。提出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要有針對性,有客觀依據,問題與建議要有內在的關聯性。在嚴格保密的基礎上,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縣委巡察辦公室、巡察組會商會議,精心修改完善巡察報告,使報告更加準確、精煉、完善,力求做到“準、實、深”。
強化巡察整改,提升巡察效果。堅持邊巡察、邊移交、邊查處、邊整改,對共性問題做到邊巡邊改、即知即改;個性問題快辦快交、快查快結。縣紀委優先辦理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實現與查辦案件的無縫對接,做到發現一批、移交一批、查處一批。縣委巡察辦辦公室制定了發現問題臺賬和整改落實臺賬,以問題倒逼整改、以整改強化落實,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