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組實行州委委派、縣市授權、進一步完善‘州縣一體化巡察’體制機制建設,壓實縣市黨委主體責任。”日前,德宏州委召開第四輪巡察動員會,對“州縣一體化巡察”做出新部署。
為進一步規范巡察工作,壓實縣市黨委主體責任,德宏州委決定,從第四輪巡察開始,對縣市的巡察,由州委統一組建委派巡察組,并確定巡察對象,縣市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代表縣市黨委對州委巡察組進行授權,巡察結束后,州委巡察組直接向縣市黨委和縣市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巡察情況。
根據德宏州委的新部署,德宏州五個縣市相繼召開巡察授權會議,各縣市委授權州委巡察組對州委確定的巡察對象進行為期一個月的政治巡察和脫貧攻堅專項巡察。此舉的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州縣一體化”巡察體制機制建設、壓實了縣市及部門黨委(黨組)主體責任。
據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在州、縣市委開展巡察工作的部署,德宏州委制定出臺了《德宏州巡察工作辦法》,結合縣市不多的實際,整合州縣力量,采取“州縣一體化”模式開展巡察,建立172人的巡察人才庫,制定了《德宏州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采取“一托二”巡察方式,屆內對全州425個黨組織巡察全覆蓋。建立了常委會研究巡察工作重大事項、書記專題會議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等20多項制度,推進巡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德宏州委采取“州縣一體化”模式開展了三輪巡察,效果十分明顯,發現的問題明顯增加。縣市巡察試點10個單位共發現問題59個、問題線索12件,而采取“州縣一體化巡察”后,德宏州委前三輪巡察37個單位,共發現問題576個,問題線索190件,立案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的干部,發現了問題,形成了震懾。巡察有力推動了腐敗案件的查處,強化了“不敢腐”的氛圍,構筑了“不能腐”的制度籠子,壓實了“不想腐”的思想自覺,促進了標本兼治,有力地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