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是巡視的延伸和拓展,是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大創新舉措。玉溪市委主動對標中央、省委巡視巡察工作新要求,持續深化政治巡察,探索創新巡察“新招式”,已經完成的三輪巡察都有其亮點,為巡察工作增添了蓬勃生命力,提高了巡察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016年11月,五屆玉溪市委進行了第一輪巡察,組建7個巡察組,從市紀委、市直單位選派7名正縣級、7名副縣級領導擔任巡察組組長及副組長,選派23名科級及以下干部作為巡察組成員,采取“回訪式”“機動式”的方式對7個市直單位黨組織進行巡察。
巡察中突出問題導向,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的觀念,緊緊盯住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堅持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對照“七個有之”“五個必須”,著力查找被巡察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在政治忠誠、政治擔當、政治生態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第一輪巡察共發現各類問題108個、問題線索23個。
“政治意識不夠強,黨委(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好”“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廉潔風險高,在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源配置中執行制度不嚴密,審核把關不嚴,管控措施不力”“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缺乏擔當意識,不作為、慢作為,項目進度緩慢,工作效率不高……”巡察組高舉“政治巡察”要求,對發現違反“六項紀律”和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共性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加強抽象歸納,從體制機制上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對策建議。
2017年4月,第二輪巡察開始,實行集中辦公、統一管理,這有利于巡察組集中精力,嚴密管理進行工作。同時釋放出“巡察不是走過場”的強烈信號,體現監督的韌勁和嚴肅性。第二輪巡察中延伸巡察33(件)次,共發現各類問題113個、問題線索24個。
“借用二級公司公車十輛,費用由二級公司承擔?!痹趯τ裣獓匈Y本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巡察時,發現相關問題并以此為突破口展開深入調查,最終公司向職工發放津補貼和福利費等問題浮出水面。
玉溪市巡察機構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作為監督的重要內容,對“四風”問題緊盯不放、寸步不讓,并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2017年8月,第三輪采取“一托二”的巡察方式,6個巡察組進駐被巡察的8家市直單位開展巡察,巡察天數也根據工作需要增加了10天。30天的巡察共發現各類問題200個、問題線索38個。問題集中表現在“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好,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不到位”“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好,組織生活會不夠嚴格,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組織紀律執行不嚴,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存在漏報、少報和瞞報”“部分領導干部缺乏擔當精神,為官不為,懶政怠政”。
每一輪巡察在與黨員干部和群眾談話的同時,有效拓展發現問題的渠道,加強巡察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組織部門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協作機制,充分聽取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信訪、審計等部門的情況通報,實現了巡察成果共享、監督無縫對接的聯動效果,形成強大監督合力。
與此同時,縣區的巡察也各具特點。峨山縣采取巡審結合方式,巡察與審計同時進駐、同步開展工作,信息共通共享,提高發現問題能力。華寧縣開展廉潔鄉村(社區)專項巡察,將巡察延伸最基層。新平縣聚焦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開展了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中梗阻”專項巡察。
每輪都有老經驗,也有新打法,巡察“劍法”不斷出新,成為發揮巡視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的重要法寶。
目前,玉溪市委完成常規巡察3輪,第4輪巡察正在開展。前3輪共完成對22個黨組織的巡察,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的各類問題421個,問題線索87個,形成專題報告30個;7縣2區黨委全部開展了3輪以上巡察,對275個縣(區)直單位、國有企業、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進行了巡察,發現各類問題1744個,問題線索214個,形成專題報告26個。市縣(區)巡察移交問題至今共立案審查58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8人,移送司法機關16人。市縣(區)兩級均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發現問題218個,問題線索110個,立案審查38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5人,問責處理9個基層黨組織、19名黨員干部,移送司法機關4人。(周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