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巡察工作啟動以來,昌寧縣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安排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扎實開展巡察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前兩輪巡察,共發現主要問題84個,問題線索56件,立案審查4件4人,給予黨紀處分4件4人,巡察成效初顯。
建機構訂制度強保障。縣委高度重視巡察工作,于2016年年底完成巡察機構組建,研究制訂《昌寧縣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十三屆縣委巡察工作規劃》和《2017年年度巡察工作計劃》,組建了6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庫,完成了辦公設施配備等工作,為巡察工作穩步有序推進提供了人員、制度、經費等保障。
抓培訓提素質求實效。每輪巡察,抽調素質過硬、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干部進入巡察隊伍,并組織巡察業務專題培訓,印發《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制度匯編》等學習資料60余冊,確保每輪巡察工作實效。同時組織各巡察組結合所巡察單位職能職責及行業特點,開展討論學習,消化巡察業務知識,做到進駐前有方案、有目標、有重點、有尺子、有紀律。目前,累計開展3期70余人專題培訓,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深入巡察一線進行業務指導40余次。
抓反饋促公開嚴整改。每輪駐點巡察結束,各巡察組認真分析研判,形成巡察報告、問題線索報告、談話報告和領導干部情況匯總,報經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專題會議、縣委常委會議審定后,及時向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反饋巡察情況,指出問題,督促整改,并在網絡、電視等媒體及黨組織內部公開巡察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情況,推進巡察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對巡察發現問題線索,按干管權限及時移交縣紀委,確保線索調查處置質效。(范珈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