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蘭坪縣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逐步建立健全黨委巡察制度,充分發揮巡察“顯微鏡”“探照燈”作用,形成監督合力,把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實現巡察全覆蓋、無死角。
準確定位,強化組織領導。深化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大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三個重點,夯實管黨治黨責任,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優化基層政治生態,厚植黨的執政基礎。
明確責任,注重分類指導。建立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為核心,以明確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巡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巡察組組長是巡察監督的第一責任人,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是落實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的巡察工作機制,確保巡察工作有序推進。
嚴明紀律,把握履職權限。巡察工作不干預被巡察地區、部門、單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職責,處理好發現問題線索與處置問題線索、線索談話與紀律審查談話、談話與詢問等方面的關系。各職能部門對巡察工作支持配合不力,對巡察組弄虛作假,影響巡察工作開展,造成巡察工作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用好成果,優化工作機制。把成果運用作為檢驗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細化分類處置措施,建立完善與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選拔任用干部、領導干部提醒談話等相結合的巡察成果運用機制。創新巡察方式方法,建立線索辦理定期通報、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巡察績效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理的制度體系。(和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