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考核要求,現將我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作如下報告,請予評議。”這是文山州各縣(市)和各部門領導班子在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會上進行個人述責述廉的一個情景。
2016年,文山州為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黨內監督條例,突出關鍵少數,在繼續抓好縣(市)黨政主要領導、州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工作的基礎上,把述責述廉對象延伸到班子成員,要求各縣(市)委常委、副縣(市)長,以及州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在本縣(市)、本部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匯報會上作述責述廉,把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個人廉潔從政和紀律作風等情況在會上作匯報,接受黨員干部和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我認真履行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堅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我及家屬均沒有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沒有利用公款請客送禮或互相請吃”……不是走過場,不是現場走秀,而是真述真評!要求領導干部先進行自檢自查,親自撰寫述責述廉材料,到走上前臺述履職情況,交廉政答卷,當眾交“作業”、曬“家底”、亮“問題”,面對面接受黨員干部和群眾評議。述得好不好,臺下說了算,確保述責述廉不流于形式。
除了規定內容,還結合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州委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斷豐富、細化內容。把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黨章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落實脫貧攻堅、民族團結、生態文明建設等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方面的落實情況作為必述內容,使領導干部對照檢查、撰寫報告的過程,成為思責思廉、明責明紀的過程,為全面履行職責奠定基礎。
在民主測評中,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民主測評分數低于70分的,要求本人作出書面說明,由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并限期整改;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述責述廉民主測評分數低于70分的,由所在縣(市)、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并限期整改。同時,加大民主測評分在考核綜合得分中的比重,綜合得分低于70分的縣(市)和部門,要求在2017年7月底前召開一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剖析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抓好整改落實;要求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講授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黨課,并由州紀委組織復查驗收,直至存在問題整改完成。
“述責述廉是落實主體責任的有效約束,是盯緊‘關鍵少數’的有效抓手,是傳導工作壓力的有效渠道。”州紀委領導特別強調。
“臺上述責述廉,臺下思廉思責,只有把紀律功課做足在平時,加強自律,嚴格作風,才能真正履行好‘一崗雙責’。”一名州屬部門領導表示。
“拓展述責述廉對象的做法值得肯定,讓我們清楚認識到黨風廉政建設不僅僅是‘一把手’的事,也是領導班子所有成員的事,用考核杠桿撬動責任落實,督促大家履職盡責,自覺接受監督。”一位第一次在臺上進行述責述廉的副縣長說。
部分縣和部門積極探索,拓展述責述廉到基層“中層干部”。丘北縣在全州率先開展股所級干部向紀委全會述廉,體現預防在前、及時提醒、抓早抓小,著力解決“中層干部”思想淡漠、作風漂浮、“為官不為”問題。州交通運輸局召開大會,8名科級干部現場述責述廉,并規定根據測評和評議情況,對排位靠后的領導干部進行約談,連續兩次評議結果為末位者,實行淘汰制,及時進行職務調整。
據統計,2016年全州共有各級領導干部1956人進行述責述廉,實現了縣(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和州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延伸拓展和“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