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個單位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承諾,共有13186人向組織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個人承諾……2016年,文山州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收送“紅包”專項整治行動,對收受紅包禮金的行為一律嚴查快處,堅決剎住違規收送“紅包”的歪風。
該州將收送“紅包”整治納入“六個嚴禁”專項整治中部署安排推進,及時制定了《文山州整治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工作方案》,同時下發了《文山州關于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整治的范圍、內容、措施及方法步驟,并轉發了省紀委《關于重申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借機斂財、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有關紀律的通知》,嚴禁黨員干部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送“紅包”。
“本人承諾: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不借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管好家庭成員及身邊工作人員,防止其違反規定收受‘紅包’;不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在全州各級各部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開展了拒收、不送“紅包”承諾活動,并進行備案。
該州在元旦、春節、端午、中秋等重要節點,重申“十個嚴禁”的紀律要求,把警鐘敲響在前,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預防。將嚴禁違規收送“紅包”作為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和關鍵部門、重要崗位的人員進行專題廉政談話內容;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嚴禁收送“紅包”、“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財務管理、資金審批、報銷、公示等制度規定,形成了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肅查處的長效機制。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該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執紀問責,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及時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先后組成88個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組,深入到915個機關事業單位查看賬冊、走訪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等,重點對收受“紅包”、公款送禮、突擊花錢、濫發津補貼等方面的問題進行督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截至目前,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收送“紅包”問題8件,處理干部10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人,共收到主動上交的“紅包”40.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