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確實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導致未能發現天穎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虛假的申報材料套取中央財政扶貧貼息資金30萬元的問題……我作為扶貧開發局的主要領導,對扶貧項目把關不嚴、對資金監管不力,我愿意應該承擔責任,接受組織的處理。” 在接受審查時,文山州麻栗坡縣扶貧開發局原局長徐某這樣說到。
2016年4月,國家審計署駐昆明特派員辦事處在對麻栗坡縣實施的扶貧產業項目進行審計時,發現麻栗坡縣天穎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存在通過虛假的申報材料套取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的問題。審計結束后,該公司退還了已領取的扶貧貼息資金。
接到線索后,麻栗坡縣紀委立即組織力量對該扶貧項目展開調查。發現麻栗坡縣扶貧開發局項目管理工作人員楊某、張某,在對該公司提交的資料真實性進行審查時,未認真負責,未能發現該公司提供的是虛假申報資料,導致中央財政貼息資金30萬元被套取。2017年年初,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某、張某黨內警告處分。
同時,按照‘一案雙查’的要求,既要查清責任人員的責任,也要查清領導人員的責任。麻栗坡縣扶貧開發局局長徐某和分管扶貧項目資金審批的副局長胡某在批準項目資金前,未嚴格按照《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及《云南省財政扶貧資金產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工作中存在監管不力,把關不嚴、失職失責的問題,對存在問題應承擔主要領導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縣紀委常委會討論,并報縣委同意,給予副局長胡某和局長徐某黨內警告處分。
“徐某、胡某作為扶貧開發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應管的工作或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主要領導責任。作出這樣的問責處理,是符合黨紀條規規定的。”麻栗坡縣紀委有關負責人說。
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鍵在擔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擔起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敢于較真碰硬,抓早抓小、抓常抓長,以強有力的問責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失責必問、違紀必究的信號,推動兩個責任真正落到實處。(麻栗坡縣紀委 林定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