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確犯了錯誤,這都是紀律規矩意識淡薄的后果。我不申訴,接受組織處理。”在接受紀工委調查時,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區國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寧深感愧疚。
2017年2月7日,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收到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黨組紀檢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后,立即組成審查組對李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2013年12月24日,曲靖市沾益區國稅局通過虛列費用的方式開具餐飲發票33000元。兩天后,李寧主持召開局長辦公會,作出“從當年節余的行政經費中,先支付33000元作為翌年的開支,匯款到定點餐廳,主要用于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的公務宴請活動”的決定。其財務人員隨后以銀行轉賬方式將33000元轉入該餐廳。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沾益區國稅局在該餐廳用公款先后分4次組織宴請相關單位及人員8餐(次),共計支出人民幣33000元,通過簽單充減虛列賬款的方式結賬。
審查組還查實了沾益區國稅局違規用公款購買香煙的問題。2013年1月至10月期間,該局變相用公款購買香煙24條,價值4876元,用于職工食堂接待及座談會使用。
李寧在擔任沾益區國稅局“一把手”期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律意識淡薄,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單位公款宴請、公務接待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二紀工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給予李寧黨內警告處分。
曲靖市通過報紙、網站、微信對該案例通報曝光,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時刻繃緊紀律和規矩之弦,震懾對八項規定精神犯“迷糊”的黨員干部。探索啟動縣級異地交叉巡察,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執行黨規黨紀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嚴格的漏洞堵嚴實,嚴厲正風肅紀,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重任在肩、責無旁貸,不能重執紀問責輕教育監督,而應該教在平常、嚴在經常、管在日常,以強有力的問責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失責必問的信號,推動兩個責任真正落到實處。(曲靖市紀委 梅思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