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商局于4月5日起,嚴肅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問題自查自糾工作。
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駐省工商局紀檢組組長和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辦公室、計財處、機關黨委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二是領導高度重視。黨組書記、局長在清理整治的文件上作重要批示,要求從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高度認識“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態度要堅決,措施要有力,行動要果斷,不留死角、全覆蓋清理。駐省工商局紀檢組組長多次過問清理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聽取有關情況匯報,并對清理整治工作提出嚴肅要求,要求認真清理,如實上報,果斷整改。
周密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上級的通知精神,結合省工商局機關實際,制定并下發了《云南省工商局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重點抽查方案》。二是召開會議進行部署。4月13日,召開了云南省工商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傳達了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陸俊華同志在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對清理整治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黨組會議研究。4月18日,省工商局黨組召開會議,聽取了“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情況,對有關問題進行認真討論分析,進一步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從講政治、促發展、守紀律的高度理解把握和做好清理整治工作。
認真開展自查。一是開展了自檢自查。省工商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按照要求,積極開展了自檢自查,并在4月14日前全部如實上報了自檢自查報告。二是實行承諾制度。省工商局機關27個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都做出了嚴格執行黨規黨紀,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決不設立“小金庫”的承諾書。
開展重點抽查。4月17日至4月18日,重點抽查小組對省工商局計財處、消協辦、個私協辦、廣協辦、機關服務中心、工商干校、工商學會、工商大廈、安寧培訓中心等9家單位進行了重點抽查,查看了會計、出納賬目收支情況,核查了銀行賬戶開戶情況。對在清理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省工商局黨組將及時進行認真研究,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孔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