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昭通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任務要求,積極而為,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明晰任務,增強責任自覺。按照紀委全會對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時擬定分解落實《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將全年工作任務分為把嚴明紀律規矩,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嚴格追責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以釘釘子的精神,抓深抓實作風建設;保持高壓反腐,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效應;深化政治巡察,推動派駐機構改革;加強基層腐敗治理,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保障6個方面,清單式細化為36項具體工作任務,逐一明確主責單位和責任單位,確保責任主體明確、責任界限清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與各縣區黨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部門簽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83份,各級黨委(黨組)對主體責任進行“簽字背書”。
挺紀立規,保障責任落實。建立專題報告制度,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每年專題報告上一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建立集體約談制度,由市委書記、市長、人大常委會主任、政協主席、紀委書記分別約談縣區黨委書記和黨群部門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班子成員、縣區長、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上劃部門主要領導,市人大常委會班子成員、委室負責人和縣區人大主席團成員,市政協班子成員、委室負責人和縣區政協主席,市紀委監察局班子成員、市紀委派出紀工委書記、縣區紀委書記和市直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實現約談“全覆蓋”。下發《市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常態化約談領導干部。建立述責述廉制度,組織8名縣區和市直部門黨政“一把手”向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述廉,同時接受了現場提問和民主測評,實現縣區、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述廉述責屆內全覆蓋。建立督查制度,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通報督查情況,層層傳導壓力。
動真碰硬,嚴肅追責問責。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預防在先,科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主體責任不落實、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違反黨的紀律、“四風”問題突出、腐敗蔓延勢頭長期得不到遏制的,堅決實行“一案雙查”,以剛性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到位。公開通報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對考核為“基本合格”檔次的3個縣區、1家單位進行了誡勉談話、意見反饋,指導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實加強整改。同時,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重要內容,“考”出落實主體責任的源動力。(黃相維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