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談話函詢一談了之、一函了之,7月7日上午,德宏州紀委召開七屆16次常委會議,按照《德宏州“誰分管誰談話”工作辦法》,對談話函詢對象進行第二輪抽查驗證,旨在核查談話函詢對象是否對黨忠誠、是否如實說清問題、是否糾正整改問題,是否存在隱瞞、欺騙組織行為。
第二輪抽查驗證談話函詢對象,德宏州紀委繼續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采取隨機、流動抽取和承辦部門交叉的方式,對談話函詢情況進行抽查驗證。從33名談話函詢對象中抽取8名進行驗證,其中19名首輪未抽到,滾動到第二輪進行抽查。
常委會上,8名常委班子成員分別從名冊庫中隨機抽取8名談話函詢對象,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現場指定承辦部門,要求驗證參照“初步核實”的處置方式進行,抽查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向有關人員了解核實情況,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資料。承辦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抽查驗證,形成抽查驗證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報州紀委書記專題會議審定,反饋談話函詢對象及其所在黨組織。若發現談話函詢對象對黨組織故意隱瞞事實,不如實說明情況和交代問題的,從嚴從重追究。
據悉,德宏州首輪抽查談話函詢對象,共對13名領導干部談話函詢的情況進行了抽查驗證,責令1人作出整改,1人受到立案審查,讓心存僥幸者打消了念頭。(李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