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扶貧辦、州“掛包幫”“轉走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合印發《楚雄州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實施細則》,嚴肅駐村扶貧工作隊紀律,壓實脫貧攻堅責任。
《細則》明確管理職責。派出單位履行協助管理職責,堅持“抽硬人、硬抽人”,派駐“得力”干部,落實隊員保障措施;鄉鎮履行直接管理職責,負責隊員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隊強化內部管理,嚴格執行請銷假和考勤管理制度、黨支部學習制度、隊員工作日志臺賬管理制度,確保工作隊管理規范化、常態化。
《細則》體現嚴管厚愛。規定每年將在駐村扶貧工作隊員中評選表彰一定數量的“彝州脫貧先鋒”,充分運用在脫貧攻堅第一線考察識別干部成果,被評選表彰為“彝州脫貧先鋒”的工作隊員,符合條件的直接進入縣處級、鄉科級后備干部庫。對甘于奉獻、吃苦耐勞、勇于開拓進取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在職稱評聘時給予優先。
《細則》突出責任追究。明確責任追究的情形、方式和范圍,對于長期不在崗、不履職、不作為、亂作為以及違反“八嚴禁、八必須”規定,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既追究隊員責任,又追究派出單位主要領導、鄉鎮黨委及工作隊長(第一書記)的責任,體現監督執紀越往后越嚴。(王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