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省法制辦黨組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有效推進云南法治建設,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云南,為云南闖出一條跨越式發展的路子提供堅強保證。
扛起主體責任,切實牽好“牛鼻子”。法制辦黨組始終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高度自覺地裝在心里、扛在肩上。建立工作機制,層層明確責任。嚴格執行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建立“黨組書記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處長主任一崗雙責、機關紀委組織協調、黨員干部人人參與”的工作機制。扛起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黨組書記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既掛帥、又出征,以上率下把責任傳導給班子成員,履行組織領導之責、學習教育之責、監督管理之責、檢查考核之責,引領和帶動全辦干部職工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確保主體責任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注重思想引領,認真種好“責任田”。注重發揮思想教育的“主陣地”作用,常研究、常部署,抓領導、領導抓,抓具體、具體抓,以思想引領人、以廉潔要求人,組織全辦干部職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講話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紀委有關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學習制度,科學制定學習計劃,每年在黨組中心組學習中安排1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每半年專題研究1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定期聽取機關紀委工作匯報,不定期抽查機關紀委工作運行情況,開展集中理論學習33次,黨組書記在全辦講黨課9次,其他辦領導均在所在黨支部講黨課5次。系列學習活動的開展,全辦干部職工以遵規守法、崇尚法律為榮,以觸碰底線、違紀違規為恥,思想得到深化,靈魂得到洗滌。
履行監督責任,走出監管“新路子”。內強素質、外塑形象,上下聯動、內外聯系。“實打實”配齊建強隊伍。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給人員、給裝備、給政策,從全辦抽調作風好、素質高、業務強的干部充實到紀檢戰線,為機關黨委增加1名專職工作人員,機關紀委委員由過去的3名增加到現在的5名。同時強化對紀檢干部在法律法規、黨紀黨規、信訪舉報、文書寫作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工作能力和素質穩步提高。“請進來”自覺接受監督。自覺接受省紀委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的綜合監督,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項和開展重大活動,都積極主動請求到會監督指導,自覺做到辦公廳紀檢組領導不到會或不作明確要求,本辦就不研究“三重一大”問題,就不舉辦重大活動。“走出去”主動強化監督。黨組牢牢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抓細、抓關鍵,重點抓好每年的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節假日期間的黨風廉政建設,主動公布機關紀委電話,在醒目位置設立舉報箱,到有工作聯系的單位走訪或函詢,切實掌握干部職工黨風廉政建設動態,對發現的傾向和苗頭及時進行提醒,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層層壓實責任,著力打好“組合拳”。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敢動真格,精準發力,強勢推動。立下“軍令狀”。辦黨組每年初均與各單位逐一簽訂責任書,各單位又與所屬人員簽訂責任書,所屬人員又簽訂承諾書,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和考核范疇,層層傳導壓力,一級抓一級,一級負責一級。劃定“硬杠桿”。年底對年初簽訂的責任狀進行考核,將責任狀考核結果與年度考核、績效考核、評先創優、干部晉升等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制”,按照有關規定追責。經常“紅紅臉”。積極開展交心談心活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民主評議、干部任職前廉政談話等制度,每年黨組書記與各位辦領導、各單位負責人之間、辦領導相互之間、分管領導與所分管單位負責人之間分別開展3輪交心談心,5年共談話400余人次。
積極配合巡視,正風肅紀“聚正氣”。對巡視整改照單全收、整改到位。辦黨組及時研究聽取意見建議,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工作進度,確保條條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肅清余毒態度堅決、旗幟鮮明。繼今年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云南省巡視“回頭看”情況反饋會后,法制辦迅速傳達會議精神和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以案為鑒、舉一反三,旗幟鮮明、態度堅決,進一步厘清了思想認識上的迷霧,堅決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紀律上、作風上徹底肅清余毒、正風肅紀、革弊清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著力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盯緊關鍵少數,確保監督“無禁區”。規范領導行為,強調關鍵少數。高位推動落實。黨組書記帶頭落實《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監督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云南省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等重要法規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民主評議、任前談話、廉政提醒談話、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等黨內監督制度。全面監管落實。班子成員以上率下,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帶頭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決不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底線,采取自查自糾、隨機抽查、定期檢查等方法,全辦沒有私設“小金庫”、發生大吃大喝、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實物、乘座頭等艙、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等情況,沒有發生公款送禮、公款吃喝、收送紅包、借婚喪喜慶事宜斂財、侵占群眾利益等情況,在社會組織兼職的3名廳級領導干部和7名處級領導干部均符合有關要求。(牛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