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紀委監察局在加強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監督執紀問責中,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的部署要求,及時制定方案,開展專項督查,把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派出8個日常督查組、2個重點督查組,分階段、明任務,對涉旅單位開展監督檢查,重點圍繞省政府22條措施、市政府28條措施、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主體責任落實、重點環節整治、違規違紀行為查處、長效機制建立等10個方面的問題開展督查。
在專項督查中,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14個方面的意見建議,督促整改問題300余個。發出3份《問責通知》,對4個黨組織作出通報問責,給予32人問責處理、14人黨紀政紀處分。督促涉旅部門、縣(區)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瀘沽湖管委會、古城區、玉龍縣、寧蒗縣問責開展整治工作不力責任人10人。
組織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專項紀律檢查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自潔行動”。從今年8月到明年3月,按照學習宣傳、自查整改、檢查抽查、總結提高4個階段進行,重點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照落實工作“十到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干部職工對照執行紀律“十嚴禁”情況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和“自潔行動”。同時,市紀委根據《關于開展麗江市旅游市場商業賄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開展整治,進一步斬斷旅游市場利益輸送灰色鏈條,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旅游市場環境。(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