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把談話函詢作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重要抓手,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漸,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前三季度,全省共開展談話函詢4488件次。
為增強談話函詢的實效性,切實解決不想談、不會談、不敢談的問題,云南省制定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明確談話函詢范圍、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推動談話函詢具體化、規范化、制度化。同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室務會、分管領導召集會議、紀委書記專題會三級集體排查問題線索,對適宜談話函詢的,逐一確定對象和方案,做到該談必談、該詢必詢。
全省上下采取簽字背書、日常檢查、納入考核等具體措施,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省委主要領導率先垂范,帶頭約談提醒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反映的省管領導干部。在省委的示范帶動下,全省形成了由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并簽字背書的工作常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約談、函詢和誡勉談話等方式,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提醒告誡,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認真做好談話函詢“后半篇文章”,把談話函詢情況運用于干部廉政考核、績效考核和干部考核,作為領導干部在民主生活會必須作出說明的內容。同時,加大對黨員干部談話函詢所作情況說明的核實力度,經抽查核實未講清問題的,開展“二次談話”、“二次函詢”;對不如實說明情況、避重就輕、欺瞞組織的進行嚴肅處理。(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