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犯以上錯誤,是自己態度不端正,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的結果;因為個人疏忽大意,填報時沒有認真核對,致使填報不精準,是對組織不負責任的表現。”墨江縣委群眾工作局副局長楊世明在個人檢查中寫道。
經查,楊世明在近期開展的干部調整工作中被列為正科級領導干部考察人選,在對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深入核實時,調查出楊世明漏報其妻子余某某名下的“墨江楊氏腌制品廠”投資金額25萬元,瞞報其妻子余某某出資10萬元與他人合資注冊“墨江藍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11月3日,楊世明受到全縣范圍內通報問責,按有關規定取消其正科級領導干部考察人選資格。
【執紀者說】
“家產”不交底,后果很嚴重。對黨忠誠老實是每一個共產黨員應有的政治覺悟,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組織紀律,是檢驗黨員領導干部對黨組織是否忠誠老實的重要標志,是衡量黨員領導干部是否清正廉潔的重要標尺,也是診斷黨員領導干部是否“帶病”的重要依據。對漏報少報、隱瞞不報或者核查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的,就應當按照規定給予糾正和嚴懲。(墨江縣紀委 許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