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2017年11月27日至30日,十屆省委第二輪巡視情況全部反饋完畢。十屆省委第二輪巡視,對曲靖(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玉溪(玉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紅河(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紅河綜合保稅區)、普洱、大理(大理經濟技術開發區)、德宏(瑞麗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麗江、臨滄(臨滄邊境經濟合作區)8個州(市),魯甸、鎮雄、麒麟、紅塔、蒙自、江城、大理、瑞麗、古城、臨翔10個縣(市、區)和昆明經開區、高新區、滇池旅游度假區開展常規巡視,對省農信社和威信、師宗、寧洱、芒市、玉龍、云縣6個脫貧攻堅縣開展機動巡視。
反饋時,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視辦負責同志)傳達了省委書記陳豪聽取十屆省委第二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抓好巡視整改提出要求;省委各巡視組長代表巡視組分別向28個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情況,提出了意見建議;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就做好巡視整改工作作表態講話。
各巡視組長指出,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委巡視組分別對28個黨組織進行了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和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視,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把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把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為基本政治要求,突出問題導向,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盯住黨組織,突出“關鍵少數”,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揭示被巡視黨組織在政治擔當、政治生態、執行政治紀律、抓好脫貧攻堅、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從嚴從實開展巡視監督,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充分發揮政治“顯微鏡”、“探照燈”作用,發揮標本兼治戰略作用。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并向省委常委會報告了有關情況。
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視辦負責同志)對28個被巡視黨組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政治巡視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抓住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各黨組織領導班子要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要制定整改清單、抓好巡視整改、按時報送情況;要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健全制度、強化約束,確保巡視整改取得實效。對巡視整改情況,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表示,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實事求是、客觀中肯、準確深刻,被巡視黨組織誠懇接受、照單全收;被巡視黨組織將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認真剖析、舉一反三,堅決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整改的實際行動維護省委巡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期間,省委巡視辦分別向曲靖、玉溪、紅河、普洱、大理、麗江、臨滄、德宏州(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反饋了巡察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組織28個被巡視黨組織所在地區、單位、部門的干部職工對巡視組工作情況進行測評。(巡視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