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理州紀委派駐機構工作會議
12月8日,大理州紀委派駐機構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對推進州紀委向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和縣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會議指出,加強派駐機構建設是黨中央依據黨章規定,從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紀檢監察機關深化“三轉”、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路徑,推進派駐機構全覆蓋是回歸黨章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障,是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關鍵舉措,各派駐機構要及時把工作重點從組建機構、任免干部轉移到履行職責、發揮作用上,確保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工作有序銜接、有效落實。
會議強調,要推進人員機構融合,做好機構撤并、編制劃轉、人員安排相關工作。要確保工作有序銜接,做好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和正在審查案件的交接工作,防止撤并派駐機構的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出現“空檔”。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理解和支持改革。要著力夯實后勤保障,為派駐機構開展工作提供周到服務。要切實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確保本月底前,州市全面完成派駐機構改革任務,做到機構組建到位、干部任職到位、工作人員到崗。
會議要求,要切實發揮派駐機構“探頭”作用,推進派駐機構改革,不是簡單地把紀工委、紀檢組換個名稱,也不是機構人員簡單整合,而是職能職責的深刻轉變,各派駐機構要明確職責定位,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紀委的三項主要任務,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州管干部、科級干部和直屬單位的監督。要理清紀委機關與派駐機構的關系、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關系、派駐機構與州委州直機關紀工委的關系。要加大監督力度,從嚴監督執紀問責,堅持派駐監督與巡視巡察一體推進,實現派駐機構改革和監察體制改革雙向互動,主動融入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大局。同時,要以改革精神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派駐機構干部能力素質,把政治標準貫穿派駐機構建設全過程,細化具體制度措施,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落實“一案雙查”要求。
會上還宣讀了《關于加強大理州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及相關任免職決定等文件。
據了解,全州派駐機構改革經歷了學習貫徹、摸底調研、組織實施三個階段,通過劃轉、調劑等方式,充實了派駐機構力量,州紀委共設置派駐機構29家,監督范圍覆蓋了80家州直部門,實現對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監督全覆蓋。(施萃珠 李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