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委統一部署,今年7月12日至9月12日,省委巡視組分別對臨滄、普洱、紅河、麗江、曲靖、玉溪、大理、德宏8個州(市),曲靖市麒麟區等10個縣(市、區)和部分州(市)管轄的經濟開發區等黨組織進行巡視,對6個脫貧攻堅縣和麗江市旅游市場整治情況進行機動巡視。近日,省委巡視組分別向十屆省委第二輪巡視的地區(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視情況。
反饋中,各巡視組指出在巡視中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主要是:在黨的領導方面,有的被巡視黨組織對上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夠徹底,上輪巡視整改后,頂風違紀問題仍屢禁不止;有的執行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緊下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后勁不足”;有的“四個意識”樹得不夠牢,黨的領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有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意識形態陣地建設薄弱;有的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弱化,未將“三重一大”等方面重要事項納入黨組會議研究范疇。在黨的建設方面,有的被巡視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執行“三會一課”制度不規范;有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問題突出,國企黨建工作弱化虛化;有的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嚴格,干部人事管理不規范。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有的被巡視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十八大以來仍有少數領導干部不收斂、不收手;有的被巡視地區(單位)的紀(工)委深化“三轉”、聚焦主責主業不到位,執紀監督不夠有力,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不到位;有的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公務接待不嚴格,違規發放津補貼;有的領導干部對“親”“清”政商關系缺乏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一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仍易發多發。同時,本輪巡視還收到一些涉及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部門辦理。
省委巡視組在向被巡視黨組織提出的整改建議中指出,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切實把上級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強化政治擔當,壓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持續抓好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紀委要持續深化“三轉”,聚焦主責主業;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評價、輪崗交流等制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堅持用黨的十九大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抓好巡視整改工作。
被巡視地區(單位)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要求。切實擔負起整改主體責任,把“嚴字當頭”貫穿于管黨治黨全過程,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導向。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查處頂風違紀問題,嚴防“四風”問題反彈。(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