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縣直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3人,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1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了問責、追責,調離紀檢監察崗位1人,受理處置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1件1人,談話函詢1件 1人,正在初核1件1人……” 2016年,元江縣紀檢監察機關“正已自查”,嚴格管理“自己人”,堅決防止“燈下黑”,著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的反腐“鐵軍”。
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廉潔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不具有天然“腐敗免疫力”。為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元江縣紀委在不增加機構編制的情況下,由紀委組織宣傳部代行干部監督職能,嚴管內部干部,健全內控機制,推進內部管理制度化.同時,元江縣紀委圍繞紀律處分權、監督檢查權、行政監察權、組織人事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財務處置權等監督執紀問責權力,深化權力清單制度和廉潔風險防控工作,認真查找廉潔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扎緊扎牢自我監督的“籠子”,嚴防權力“任性”。
縣紀委加大問責力度,強化責任追究,嚴肅處理監督責任缺失的問題。對得過且過、碌碌無為的干部,該撤換的撤換、該調整的調整;對不敢抓、不敢管和監督缺位的干部,堅決問責;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一律從嚴查處并通報曝光。在“正己自查”的過程中,元江縣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不定期開展內部作風紀律督查,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紀律、在崗情況等明察暗訪;同時,定期不定期采取問卷調查、明察暗訪、回訪、座談等形式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干部遵守黨章黨紀和法律法規、依紀依法履職以及作風建設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強化經常性提醒教育,念好自我監督“緊箍咒”。元江縣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組織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元江監獄)“補課”,召開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通報學習會,使紀檢監察干部受到警示;以紀檢監察干部入職、任前等節點的廉潔談話為重點,分批開展談話活動;對紀檢監察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由紀委監察局領導實施面對面約談,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錯。(翟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