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紀委組織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工作的通知》,重申全州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工作有關要求。
《通知》要求,各縣市紀委要認真落實好“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加強向縣市黨委主要領導的匯報。凡涉及紀委監察局預防腐敗局領導班子成員的人事議題,嚴格按照省紀委《關于對州市預防腐敗局局長、副局長任免職實施備案的通知》、《縣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職任免職辦理工作程序》、《縣市紀委組織部部長任免職辦理工作程序》等要求和程序規范辦理,并在縣市黨委組織部門進行“事前溝通”前,由縣市紀委主要領導及時向州紀委分管組織工作的領導和主要領導匯報,同時將相關人員的基本情況及擬任免情況書面報送州紀委組織部。
要求嚴格實行干部人事變動報告報備制度。特別是縣(市)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調整崗位、調離本單位的,縣市紀委主要領導要及時向州紀委分管組織工作的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同時向州紀委組織部口頭報備,并商縣市組織部門及時啟動任免職程序。任免職程序辦理完畢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任免職文件報州紀委組織部備案。
同時,州紀委組織部及時收集完善干部個人信息檔案,掌握全州紀檢監察干部基本情況,進一步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李蕙萍 韓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