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慶縣出臺了《加強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意見》,明確監督內容、落實監督責任和監管措施、嚴肅責任追究,督促黨員領導干部模范帶頭、作好表率,自覺規范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從抓“關鍵少數”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
明確監管內容。該縣以鄉科級干部為監督管理對象,明確妄議大政方針、公款吃喝玩樂、組織參加非法宗教邪教、借機斂財等10種明令禁止的行為。強化在群眾面前耍特權、拉幫結派搞“小圈子”、違規組織或參加聯誼會老鄉會、違規經辦企業與民爭利、色權交易等10種行為的監管。強調領導干部應謹慎參與或不參與兼職書畫協會、到歌舞廳夜總會等場所消費、以及其他可能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10類行為。
強化監管責任。明確各鄉鎮黨委、縣級各部門黨組是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督管理主體,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肩負對班子成員“八小時以外”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在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和報告。同時,建立健全機制,將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納入日常巡察監督內容,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落實監管措施。組織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簽訂《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自律承諾書》,強化自我約束,自覺凈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在全縣范圍內公布監督舉辦電話,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為社會團體、民主黨派和黨外人士及群眾對領導干部實施監督提供條件,積極營造人人敢監督、善監督、能監督、會監督的良好氛圍。
嚴肅責任追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在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同時,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約談提醒、誡勉談話、組織處理、黨政紀處分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對典型問題進行實名曝光。對應當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應當處理的問題沒有及時處理,致使小錯誤釀成大問題,甚至連續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嚴肅追究各鄉鎮黨委、縣級各部門黨組的主體責任。(楊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