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強化監管 對未完成脫貧任務干部實行“一票否決”

發布時間:2017-06-12 07:41:30   來源:昭通市紀委

鎮雄縣把脫貧攻堅一線作為干部培養鍛煉的主陣地,作為干部展示才華的競技場,作為干部培養選拔的主渠道,多舉措加強脫貧攻堅一線干部監管考核,為打贏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人才保證。

強化考察考核。縣委組織部切實做好脫貧攻堅一線干部實績考核,經常與鄉鎮(街道)和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開展談心談話。每年對脫貧攻堅一線干部開展1次分析研判工作,深入脫貧攻堅一線廣泛聽取鄉村干部、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和貧困群眾意見,對貧困鄉鎮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脫貧攻堅一線干部在推動脫貧攻堅中的作用發揮、敬業表現、實績效果、工作作風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分析,突出干部一貫表現和工作實績,全方位對班子和干部工作實績進行評價,準確識別干部真實情況,并將考核評價結果裝入干部個人檔案,作為識別脫貧攻堅一線干部的重要依據。

強化監督管理。嚴格考勤、請銷假、請示報告等制度,完善經常性提醒教育機制,嚴格出國(境)管理,加大個人有關事項查核力度和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不定期開展隨機調研、明察暗訪,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約談提醒;對認識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顯,甚至弄虛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辦法,突出黨政正職、脫貧攻堅分管領導、扶貧辦主要負責同志等重點對象,聚焦扶貧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等領域,加強監督管理。

強化責任追究。對脫貧攻堅實績考核排名后兩位的鄉鎮(街道)和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取消集體和黨政正職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班子成員一年內不得提拔重用,并視情況進行組織調整;對抓脫貧攻堅重視不夠、工作不力,項目未及時按方案組織實施,資金損失浪費閑置,未完成年度減貧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對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約談提醒、誡勉談話,督促整改,直至追責問責;對未如期完成脫貧摘帽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對不勝任、不適合、不履職、不作為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實行召回管理,視情況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調整;對在脫貧攻堅中損害國家和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資源嚴重浪費、生態嚴重破壞的,實行終身追究責任。(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