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下班都要簽到登記,外出要提前請假審批和報備,每個月由紀委常委帶隊對機關的紀律作風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個人的出勤情況每季度公開并納入每月的黨員積分和年度公務員考核內容……今年以來,富源縣紀委固化“正人先正己”思想,強化監督執紀內部防控措施,錘煉嚴細深實工作作風,嚴防“燈下黑”。
為促使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學深悟透《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省紀委實施辦法,真正將之作為約束監督執紀權力的“緊箍咒”,監督執紀工作的“指南針”,內化于心、外化與行,富源縣紀委4月份制定出臺紀檢監察系統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實施辦法,要求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圍繞問題線索管理權、執紀審查權、執紀審理權、執紀監督權、干部任用權、綜合管理權等六個方面的權力,對照崗位職責進行風險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并公開公示,接受監督,切實將監督執紀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針對個別干部作風懶散、上下班遲到早退等問題,制定出臺加強機關工作紀律管理辦法,對干部職工上下班紀律、接訪受理等事項進行了規定要求,細化了事假、婚假、病假、公休等各種假期的請銷程序和手續。修訂完善了約談、警告、降級、撤職等8項處理措施,把遵守工作紀律情況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修訂完善車輛使用和管理、財務報銷和管理等8項制度,嚴格執行落實。同時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把干部日常監督管理的觸角從“八小時內”延伸到“八小時外”,從“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為紀檢干部劃定“紅線”和“雷區”,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使遵規守紀成為紀檢干部的行為習慣和思想自覺。(劉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