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聽信訪件內容和舉報人姓名、私下約‘見個面’、找人‘打招呼’、假借領導名頭進行‘施壓’、言語威脅辦案人員……”隨著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不斷深入,在工作中所遇到的種種阻礙、阻撓、干擾行為,一度讓戰斗在一線的紀檢監察干部感受到掣肘和壓力。
日前,曲靖市紀委印發通知,實行干預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報告備案制度,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嚴格遵守黨規黨紀,對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遇到的干預情形,予以拒絕,堅決說不。
通知明確,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巡察機構、紀檢監察派駐(出)機構在遇到非因履行工作職責需要,打聽、過問信訪舉報、線索管理與處置、執紀監督、執紀審查、案件審理等環節尚未公開信息;為監督執紀問責對象說情、打招呼、開脫,要求為監督執紀問責對象及其特定關系人傳遞有關材料和信息以及提供特殊關照;要求或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與監督執紀問責對象及其特定關系人私下會見或通過網絡、電話、郵件等情形通報溝通有關情況;非因履行工作職責需要,對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以威脅、恐嚇、利誘、誣告、陷害等方式干擾、阻撓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傷害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及其他干預監督執紀工作的情形時,要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向同級紀委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備案,內設紀檢部門向同級紀工委報告備案。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將把干預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情況作為問題線索,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為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保護,曲靖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對受到威脅、恐嚇、誣告、陷害的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及其親屬采取有效的措施提供保護,并在必要時協調公安機關等部門予以協助。同時,針對干預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行為,曲靖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根據行為情節的輕重,進行批評教育、問責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視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曝光。發生干預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插手具體案件處理行為的領導干部,其責任追究情況將被記入個人廉政檔案,除其個人將被責成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檢查外,其行為還將影響到所在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
據了解,在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人員筑起一道“防火墻”的同時,全市紀檢干部也多了幾條“高壓線”。除出現應當報告備案而未報告備案情形將會受到處理外,紀檢監察干部發生違規接觸相關地區、部門、單位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私存線索、跑風漏氣、違反安全保密規定;接受請托、干預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以案謀私、辦人情案和關系案;違規接受宴請和財務等行為的,也將受到紀律的懲處。(徐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