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石林縣紀委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當好黨內政治生態“護林員”。9月8日,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表彰大會上,石林縣紀委被授予“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制定《石林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意見》《石林縣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石林縣實踐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工作辦法》,關口前移,治病救人,防止“好同志”變成“階下囚”。去年以來共處置問題線索134件,其中使用談話、函詢方式處置102件,占處置總數的76.12%;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43人,占處分總人數65人的66.15%;黨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20人,占處分總人數65人的30.77%;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2人,占處分總人數65人的3.08%。
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突出“三類重點人”,牢牢把握“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堅持初心不改,尺度不松,扭緊作風建設螺絲釘,出臺《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三十條》等制度。五年來,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727件,黨政紀立案140件,結案135件,處分156人;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21件21人,先后在全縣干部大會上點名道姓通報典型案例70起103人。
堅持重心下移,工作下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出臺《石林縣關于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辦法》,把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工作任務。五年來共查處貪污挪用公款、虛報冒領補助、優親厚友等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50件,處分50人。
弘揚清風正氣。把石林人民1898年為清官陳先溶立的“去思碑”和1944年為貪官許良安立的“遺臭碑”,復制安放在機關、學校和公園,拍攝了警示教育片《探訪許良安》,大力弘揚“崇尚廉潔、反對腐敗”的民風社風。把廉政文化與彝族文化相融合,創作了彝漢雙語廉政歌曲《廉潔履職得民心》《心中有本帳》,編排了廉政歌舞《一身正氣不可倒》《反腐大旗飄石林》,繪制了小箐村、上蒲草村廉政壁畫,打造了“天生關——林口鋪村十里廉政文化長廊”等。把石林景區廉潔文化資源、縣城廉政主題公園、圭山革命遺址等進行總體規劃,形成具有石林特色的廉潔旅游專線。打造縣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縣農村數字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縣紀律教育基地,形成警示教育常態化。五年來,先后有4萬余人次到3個基地參觀學習,接受教育。
把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貫穿于隊伍建設全過程,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紀檢監察隊伍。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設“機關業務講壇”,教育引導紀檢監察干部政治上合格,過得硬;思想上清醒,有定力;工作上有為,敢擔當;廉政上自覺,當標桿。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十要十不準”行為標準,建立健全機關人、財、物管理和工作績效考評、工作過錯登記、工作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用制度規范行為。制定《石林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實施細則》,開展內部巡察和作風督查,對違規違紀的2名干部堅決清理出門戶,純凈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石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