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抽查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常態化

發布時間:2017-09-18 08:00:19   來源:德宏州紀委

日前,德宏州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通報2017年以來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強化《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制度的學習貫徹,樹立報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通知指出,2017年以來,德宏州采取電腦隨機抽取的方式,對93名州管縣處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了抽查核實,32名領導干部存在漏報或隱瞞不報問題受到嚴肅處理;按照“凡提必核”要求,對40名擬提拔及換屆考察對象人選進行了重點查核,6名領導干部存在漏報或隱瞞不報問題受到嚴肅處理。

“如實向黨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檢驗領導干部是否對黨忠誠老實的‘試金石’,‘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通知明確,針對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項事項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填報工作不嚴肅,政策學習不到位、要求把握不準確,責任落實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格等問題,對在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中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屬漏報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限期改正等處理,情節較重的,給予誡勉、取消考察對象(后備干部人選)資格、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等處理。屬隱瞞不報行為的,給予誡勉、取消考察對象(后備干部人選)資格、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處理;隱瞞不報情節較重或者查核發現涉嫌其他違紀問題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紀律責任。(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