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加快派駐機構改革 發揮監督“探頭”作用

發布時間:2017-12-25 08:28:37   來源:昭通市紀委

為進一步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昭通市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通過新設、調整等方式,逐步實現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

統一力量,實現派駐全覆蓋。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全面落實市紀委向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通過劃轉、調劑、適當增配等方式,從嚴從實加強派駐機構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關聯性,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兩種形式對全市70多家單位派駐紀檢機構,明確派駐職責,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心任務,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

統一管理,實現監督同推進。市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稱為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由市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明確派駐機構向市紀委負責。根據黨章規定,派駐機構要圍繞監督執紀問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堅決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嚴明的紀律確保中央、省委和市委政令暢通,堅決維護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權威,實現監督同步推進,確保各項工作機制實現在監督下執行,讓廣大黨員干部習慣在監督下工作和生活。

統一職責,實現權限零失誤。突出監督重點,抓住“關鍵少數”,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做到不承擔所派駐單位領導班子履行的主體責任及相關的日常工作。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情況,加強監督,嚴格督促,緊扣監督權限,盡職盡責,確保監督執紀問責零失誤,不走位,不走偏。認清監督與被監督的分界線,做好相關單位紀檢工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姜紅  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