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以前檢察工作中重法條、輕紀律的思維,而要把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環境等各方面都融合在一起,在了解涉案背景的情況下,開展工作,才能避免抓瞎。
在檢察院工作了15個年頭后,我轉隸到監委工作,在新崗位上遇到的第一個案子是去核查一名村干部接待用餐是否有涉嫌違紀的情況。紀委于主任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同志,由他帶我入村調查。
進村后,我沿用檢察機關的工作方法詢問相關人員,談話的氣氛生硬凝重、要點也掌握得不準,談話收效甚微。看我無法打開局面,于主任示意我“中場換人”。
“您曾是組織重用的老干部、群眾信任的好領導,對照剛才向您宣講的政策和組織紀律,再好好想想……”于主任溫和地與涉嫌違紀的干部交談起來,并端上了茶水。通過促膝交心,談話取得很好的效果。
調查結束后,看到我還在揣摩,于主任問:“對于轉隸前后的查訪詢問,你感覺有什么變化?”回想起以前聲色俱厲的詢問,我不禁脫口而出:“談話的方式和態度。”
于主任點點頭:“這是最表面、最直觀的變化。今后不僅對談話態度和方式要重新‘研習’,談話之前對案件的了解也要重新‘進修’。你的詢問思路一直圍繞于刑法的四個構成要件,這在執紀工作中是不夠的。在實際工作中,要改變以前檢察工作中重法條、輕背景的思維,而要把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環境等各方面都融合在一起,在了解涉案背景的情況下,開展工作,才能避免抓瞎。比如調查這個村的35次用餐接待有沒有違規,就要在詢問前了解涉案村干部的職務職責、對公接待的用餐標準、有沒有配套的對公來函和會議通知等。這樣才能在詢問中突出要點,知道村干部在接待工作中有沒有違紀、問題出在哪里、程度如何。”
原來奧妙在這里:檢察工作是執法,紀檢監察工作是執紀加執法;檢察工作重懲罰、工作的對象是對立面,紀檢監察工作是懲罰加挽救、避免工作對象成為對立面。想要在談話中達到良好的效果,就要轉變思維,以全新的角色站位來思考。
再次參與調查詢問工作時,我首先轉變了談話的態度,盡量以能打開涉案人心扉的方式進行詢問;其次我在詢問開始前做足了“功課”,除了熟悉刑法外,還了解涉案人員的職責權限和案件涉及的制度規章,因為不同的職責和工作往往導致違紀程度的不同。我把這些都做到位,抓住重點、要點進行詢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發現和總結新的工作經驗,并且以紀檢人的角色去引導工作思路;重視涉案人員的工作職責和成長背景,做好案件前期工作——一個是工作思維的轉變,一個是工作方式的轉變,這兩者雙管齊下,幫助轉隸后的我逐漸適應了新的工作角色,厘清了工作方向。(昆明市盤龍區紀委監委 殷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