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隴川查處一起黨員誣告案 為盡責者撐腰 向誣告者亮劍

發布時間:2018-03-25 08:09:1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隴川縣城子鎮扎多村黨員孫富強違反組織紀律,蓄意報復誣告陷害他人,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3月15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紀委監委公開通報曝光了一起黨員誣告案,在當地干部群眾中反響強烈。

“為‘打虎’‘拍蠅’點贊,也要對向誣告者亮劍點贊”“公開曝光誣告案,彰顯了紀委監委為盡責者撐腰,嚴肅處理誣告者的法紀效果、社會效果”……當地干部群眾紛紛跟帖留言。

事情還得從孫富強承包脫貧攻堅項目工程說起。2016年至2017年孫富強承包了隴川縣勐約鄉瓦幕村委會埋桑一、二、三組的社房附屬設施工程。隴川縣工作人員檢查項目時發現,圍欄未按設計要求刷漆,要求孫富強返工。孫富強認為該工作人員故意刁難,心存不滿。2017年5月,孫富強故意編造了6份反映“該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向實施扶貧項目的施工工頭每人勒索5000元錢”的舉報材料,分別郵寄給省、州、縣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要求查處該工作人員。隴川縣紀委監委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了孫富強的誣告行為。

“我故意編造誣告他人,違反了黨的紀律,現在我知道錯了,請組織寬大處理,今后我一定改正錯誤。”案發后,孫富強深刻檢討了自己的錯誤行為,并當面向該工作人員道歉。

“這下我放心了。之前,身邊的同事、朋友都在猜測我是不是違規違紀了,才會有紀委的人來找我。現在還我清白了,不用被別人誤會,卸下包袱,真好!”被誣告的工作人員激動地說,以后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堅守工作原則,努力干好工作。2月13日,隴川縣紀委監委到被誣告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召開了全體干部會議,對舉報反映不實的問題進行了澄清,還干部清白。

“絕不讓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黨員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淚’。”德宏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賀勇表示,在嚴厲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對誣告陷害黨員干部、打擊報復舉報人等破壞信訪舉報環境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無事生非、歪曲事實、造謠誣告、惡意誹謗他人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