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了,問題不能再“遺留”下去

發(fā)布時間:2018-04-10 08:07:52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據報道,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qū)日月山水小區(qū)內有一塊約92畝的“建設用地”,荒廢長達16年。這期間,不斷有生活垃圾被倒入,一些地方還被開辟成菜園。尤其到了夏天,更是臭味熏天,嚴重影響周圍群眾生活。

土地荒廢背后,是一起“執(zhí)行難”案件:武漢第六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一肚子苦水”——政府未按合同約定辦理土地和規(guī)劃手續(xù),無法開發(fā)建房;當地政府也有“委屈”——稱由于“政策障礙”而難以履行供地承諾。對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三次向當地政府發(fā)出敦促履行通知書,最高人民法院也兩次督辦,但當地政府仍拒不執(zhí)行生效的法律文書。

從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到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出敦促履行通知書,再到最高人民法院督辦,說明于法有據。可當地政府為什么不執(zhí)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士表示,問題的癥結就在黃陂區(qū)政府新官不理舊賬。

一個問題“遺留”16年,到今天還是“老大難”,癥結其實并不在于政策或是法律的改變,而在于當地政府沒有很好履行義務,將一件本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盡快辦理的事情拖來拖去。為何法院已經認定的事情,在他們那里還有重重阻礙?這其中,恐怕最大的障礙出現在擔當精神不夠,務實作風不足。

無論這背后有著怎樣復雜的法律或是政策障礙,但問題就擺在那里,把頭埋進沙子里“裝鴕鳥”,只會把小問題拖大,大問題拖炸,在這點上其實并沒有什么可含糊的。

在任何時候,“推諉”都不是干工作應該有的態(tài)度,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這件事情已經拖了16年,“魚塘、藕田”已經變成了“荒草叢生、垃圾成堆”,嚴重影響到周圍群眾的生活,問題不能再“遺留”下去了!(孟慶毅)